各单位:
学校定于2017年6月23日至25日举行2017年学位授予仪式。鉴于本次仪式组织方式与往年不同,请各有关部门单位、教学院(部)务必高度重视、充分准备、严密组织,确保仪式安全有序规范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本次学位授予仪式分学校授予专场和各教学院(部)授予专场进行。学校授予专场分博士、硕士学位授予专场和学士学位授予专场。
二、授予对象
学校博士、硕士学位授予专场授予对象为本学期获博士学位全体人员和本学期获硕士学位的省级、校极优秀毕业生,学校学士学位授予专场授予对象为本学期获学士学位的省级、校极优秀毕业生。各教学院(部)授予专场授予对象为本院(部)本学期获硕士、学士学位的其他毕业生。
三、时间与地点
(一)学校授予专场
地点:逸夫礼堂。
博士、硕士学位授予专场时间:6月23日9:30-10:20
学士学位授予专场时间:6月23日10:45-12:00
(二)各教学院(部)授予专场
时间与地点由各教学院(部)自行安排,并于6月22日前报学位办公室备案。
四、有关要求
1.各有关部门单位、教学院(部)要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和安全预案。
2.职能部门、教学院(部)要严格审核参加学位授予仪式人员资格。
3.各教学院(部)要认真组织好本单位学位授予仪式,并协助职能部门审核参加学校授予专场的人员资格,维护好仪式秩序。
4.学位授予仪式是庄重严肃的活动,所有参加仪式人员都必须严格按照学位服着装规范(见附件)统一着装入场。
5.参加仪式的获学位人员和观礼亲友,进入仪式会场后,要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按指定位置就座,不得喧哗,不得随意离开座位走动,在本场次仪式结束之前不得擅自离场。
6.若有需要咨询的相关问题,请与学位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卢虎胜 联系电话:86983477
附件:
学位服着装规范.docx
学校办公室
2017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