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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营—青岛两校区通勤班车行李安检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20 11:19:19点击数:字号:小 大

为加强东营—青岛两校区通行班车安全管理,更好地服务师生员工往返通行,根据国家客车行李安全的相关法规,经研究,特设立专职安检员对通勤班车行李进行安全检查,规定如下:

1、通勤班车原则上只负责托运随身行李。

2、免费为教职工托运小件物品和信件。

3、严禁携带、托运易燃、易爆、液体等危险物品乘车。

4、严禁托运宠物。

5、严禁托运大件行李。

6、严禁托运自行车(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与公交服务中心联系,视情况办理托运手续)。

7、严禁校外人员托运货物。

8、班车发车前20分钟,由安全员检查通过后进行托运,严禁提前将行李物品放至班车。

联系电话:0546-8392613

东营校区后勤保障处公交服务中心

2017年6月20日

【 作者: 来自:  责任编辑:卜令朵 审核:汤平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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