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条例》《规定》 杨安摄影
【本站讯】5月27日,学校党委中心组召开会议,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和《规定》)。党委书记王勇主持会议并讲话,校党委中心组成员参加学习。
会上,党委副书记万云波领学了《条例》和《规定》,并从《条例》修订的背景、原则、意义,《规定》制定的背景和意义、主要内容、如何贯彻实施等方面进行解读。
万云波指出,《条例》体现了近年来高校党建工作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是新时代高校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要贯彻落实好《关于加强高校党的政治建设的若干措施》,贯彻执行好修订的院(部)党委会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抓好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学术带头人直接联系培养教师入党积极分子制度,加快构建思政工作体系,完善学校党的纪律监察工作体制机制建设。
万云波指出,《规定》是第一部专门就组织处理作出全面规定的党内法规,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提供了有力保障。学校党委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把组织处理工作放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大局中把握。组织部门要不断完善工作制度机制,提高政策的执行能力和水平。各二级党委要坚持实事求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对受到组织处理的干部加强教育管理,督促认真反省、积极改正。
王勇结合学校实际,分别对《条例》和《规定》谈了学习体会。
一是《条例》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条例》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作为高校党的建设工作应当遵循的五条原则之一,在高校各级党组织职责中明确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强化党组织政治功能的要求。二是《条例》补充完善了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条例》进一步明确了高校党委九个方面的主要职责,提出根据学校实际,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适当增减常委会委员或者不设常委会的委员职数,为高校留出了一定的政策空间。三是《条例》进一步突出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条例》提出全面增强高校基层党组织生机活力,对高校院(系)级单位党组织六个方面职责、教职工党支部六个方面职责、学生党支部五个方面职责作了补充完善。四是《条例》对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提出新要求。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提出的许多新要求在《条例》中得到充分体现。
王勇指出,《规定》填补了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法规制度方面的空白,体现了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突出政治监督要求。《规定》明确了组织处理的16种情形,涵盖了干部政治表现、履行职责等方面,其中,把政治监督放在首位,坚决处理对党不忠、从政不廉、为官不为、品行不端的干部,体现了“政治能力是第一位”的鲜明导向。二是突出严管和厚爱结合、约束和激励并重。《规定》针对领导干部在政治表现、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遵守组织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严明的处理问责,体现的是对领导干部的严管和约束;同时明确规定对符合“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的失误过失,可以不予或者免于组织处理,体现了厚爱和激励。三是体现了组织处理慎重精准的要求。设立了专门的申诉纠正程序,为客观公正评价干部、科学合理选拔使用干部提供了支撑。
王勇强调,《条例》是高校党建工作的纲领性法规,《规定》是做好组织处理工作的重要遵循,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好《条例》和《规定》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一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加强学习。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让党员师生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掌握文件内容,严格遵守文件规定。二是结合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对照文件要求,梳理学校现有制度文件、举措做法,及时修订完善,把《条例》和《规定》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
党委组织部部长张卫东,纪委副书记、纪委办公室主任、监察处处长、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主任张伟结合学校实际工作,就学习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做好学校党的建设工作、从严监督管理干部谈了学习认识和体会,表示要抓好学习贯彻落实,加强工作谋划,不断完善党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高质量的党建引领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