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有关人员:
200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学科范围
2008年申报的一般项目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2)青年基金项目;(3)专项任务项目。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7万元;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5万元;专项任务项目经费由项目承担人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5万元。请根据项目类别和资助经费进行项目的设计论证。
学科范围及要求详见教育部通知文件。本次项目不设项目申报指南,申请者可根据自身的研究专长,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及学科发展的需要,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申请者应认真阅读教育部有关人文社科项目管理文件及有关以往立项资料,切实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二、申报条件
1.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课题组参加人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以上项目的申请;
2.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编在岗教师;
3.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及参加人员,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0周岁;
4.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者,必须获得校外有关部门,包括政府部门(非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的经费资助(不低于5万元);必须填写项目申请书中的“其他经费来源”栏,并附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一般项目
(1)未完成历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者;
(2)已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尚未完成者;
(3)本年度申报重大攻关项目和基地重大项目的子课题。
三、申报办法及申报材料
教育部直属高校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审核,并填写审核意见。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本次项目申报的有关情况及申请表格,请登陆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管理信息网(http://www.sinoss.net)查询下载。
申报材料包括:
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
为保证公平公正,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评审方式,申请评审书设计为A、B两个部分,请提交申请书(A表)2份,匿名评审表(B表)5份,注意申报者在填报B表时一律不得出现申报者学校、个人等有关信息。评审书统一用A4纸印制,单独装订,同时上报电子版。
2.《200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申报一览表》电子版,此表请各学院集中填写,不接受单独个人申报材料。
四、申报截止日期及联系方式
请申报人员于2008年5月15日之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科技处文科办。
联系电话:8397940
科技处文科办
2008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