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办理2008年度山东省专利申请与维护资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1-07 15:11:55点击数:字号:小 大

各有关单位、科研人员:

根据山东省知识产权局有关通知要求和《山东省专利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就山东省2008年度专利申请与维护资助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2008年1月1日至12月10日期间缴纳相关费用的发明专利,具体以专利缴费日期为依据。2008年度山东省专利申请与维护资助金资助的范围与标准,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知识产权局下发的《山东省专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见附件1)的规定执行。

二、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发明专利申请费

(1)《山东省专利资助资金申报表》(见附件2);

(2)济南代办处出具的缴纳申请费的《专利收费收据》(复印件);

(3)济南代办处出具的《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4)《专利信息检索报告》,或提供《专利信息检索报告》的编号;

2.发明专利实质审查费

(1)《山东省专利资助资金申报表》(见附件2);

(2)济南代办处缴纳实质审查费的《专利收费收据》(复印件);

发明专利的申请费和实质审查费,两项均符合资助条件的,可以填写一份《山东省专利资助资金申报表》合并申报。

3.发明专利授权登记费

(1)《山东省专利资助资金申报表》(见附件2);

(2)缴纳授权登记费的《专利收费收据》(复印件);

4.发明专利年费(仅单位的职务发明可申报)

(1)《山东省专利资助资金申报表》(见附件2);

(2)缴纳年费的《专利收费收据》(复印件)。

5.向外国及港澳台地区申请的专利

(1)《山东省专利资助资金申报表》(见附件2);

(2)涉外专利代理机构出具的受理预交款、向外国或港澳台地区专利部门缴纳相关专利费用的结算账单、发票的原件或复印件(在材料的背面用汉字注明其名称);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

(4)外国或港澳台地区专利机关的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在材料的背面用汉字注明其文件名称);

三、办理方式

1.上述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统一使用A4规格的纸张,同时报送电子版《山东省专利资助资金申报表》;

2.集体办理:职务专利发明人请于2008年12月10日前将上述所需材料交成果管理科统一办理。

3.个人办理:非职务专利发明人另需提交山东省户籍身份证或暂住证(复印件)和《个人邮政汇款汇总表》(见附件3),将申报材料盖章后邮寄或报送至:济南市经十东路157号山东省知识产权局专利资助资金兑付办公室,邮政编码:250014,联系电话:0531-88198550。

四、其他事宜

如有其他事宜,请与成果管理科联系。

受理地点:东营校区:办公楼三楼成果管理科

青岛校区:办公楼1308房间

联系电话:0546-8392494,0532-86981831

联 系 人:于冰 郑艳梅

电子邮件:kcg@hdpu.edu.cn

附件:

科技处

2008年11月7日

【 作者: 来自: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张亮 审核:杨辉】

【关闭】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2)86983218

网站维护: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大学生融媒体中心

地址: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西路66号 邮编:266580


  • 学习强国号
  • 中国教育发布
  • 山东教育发布
  • 石大新浪微博
  • QQ空间
  • 石大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