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申报2009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1-15 08:01:00点击数:字号:小 大

各院部、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奖励办和东营市科技局相关通知要求,现组织申报2009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奖励范围

1.省科学技术最高奖:受理在当代科技发展和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

2.省自然科学奖:受理以近年来的自然科学理论研究与创新为核心的科技成就,主要研究成果论文应于2007年3月10日以前发表,其中主要论文不得少于8篇。

3.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受理2005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鉴定的科技成果,要求整体技术应用二年以上。其中软科学成果受理2004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通过专家评审并应用的科技成果,并同时提供三家以上相关决策部门的应用证明。

4.山东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受理近年来对我省经济、科技事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电子申报材料和纸质申报材料两部分。

(一)电子申报材料。申报人首先登录山东省科技奖励网络申报系统网站(http://202.110.203.28/xmsb/),下载《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系统》(以下简称《推荐系统》),并安装在本地计算机上,按要求认真填写《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适用于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和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以下简称推荐书),利用《推荐系统》的“导出”功能,导出电子版推荐书(DAT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48KB)。另外,《山东省科学技术最高奖推荐书》可直接下载推荐书word格式表格并填写。

申报人可自主扫描主要附件(限30页),产生电子版附件(JPG格式图片文件,大小不超过140KB)。电子版推荐书和电子版附件形成电子申报材料。

(二)纸质申报材料。申报人通过《推荐系统》“打印”功能,打印电子版推荐书,与扫描主要附件(30页)合订成册(A4开本竖装),无需另加封面。

(三)附件材料

1.《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申报省自然科学奖未鉴定的项目须由三个单位以上的5至7名同行专家独立填写评价意见。

2.应用证明(应用规定格式填写)。

3.查新报告、专利证书及权利要求书(复印件)。

4.其他必需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证项目的有关证明材料。如动植物新品种、实验动物、食品、药品、基因工程技术和产品、农药、兽药、肥料、压力容器、医疗器械等项目。

三、其他材料

各申报项目需同时提供项目简介。项目简介应当客观、准确、扼要,内容不超过800字。申报省自然科学奖的项目简介应当包括项目所属科学技术领域、主要研究内容及发现点、科学价值、同行引用评价等内容;申报省技术发明奖和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简介应当包括项目所属科学技术领域、主要技术内容和技术经济指标、关键技术和创新点、已申请或已授权专利情况、应用推广及效益情况和对行业技术进步的推动作用等内容。

四、申报程序

(一)各申报人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四份(自然科学奖项目,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六份)和项目简介一式两份(附word电子文档)报送科技处成果管理科。

(二)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实行限额申报,东营市科技局届时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根据专家意见,择优推荐。

(三)初评通过项目的申报人使用东营市科技局发放的“推荐号和校验码”登录《山东省科技奖励网络申报系统》,将电子申报材料通过网络进行提交。

五、时间安排

由于市科技局需组织专家进行初审,请各申报人务必于2009年2月12日前将所有材料报送科技处成果管理科,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8392494

电子邮件:kcg@hdpu.edu.cn

附件:

科技处

二〇〇九年一月十五日

【 作者: 来自: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张亮 审核:杨辉】

【关闭】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2)86983218

网站维护: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大学生融媒体中心

地址: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西路66号 邮编:266580


  • 学习强国号
  • 中国教育发布
  • 山东教育发布
  • 石大新浪微博
  • QQ空间
  • 石大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