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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7~2009年度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6-18 08:06:55点击数:字号:小 大

中石大东党〔2009〕13号

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宣传在教学、科研、管理和生产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树立典型,弘扬正气,努力营造良好的校园精神氛围,按照《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职工表彰奖励管理规定(修订)〉的通知》(中石大东党〔2009〕11号文件)的要求,结合年度工作总结、考核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近期学校将开展2007~2009年度的评比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回顾总结两年来工作的基本经验,肯定成绩,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总结评比工作应成为群众性的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活动,要充分相信群众、发动群众,走群众路线。评选先进集体和个人时,要把2007-2009年度的个人考核情况等作为重要参考因素,优中选优,保证质量。

二、先进称号与评选比例

1.先进称号分为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先进个人的称号分为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

2.先进个人分配比例具体如下:优秀教师比例为本单位教师总数的5%;优秀教育工作者为本单位非教师职工总数的5%。

3.全校评选先进集体30个左右,各二级单位根据条件限推荐一个下属单位参加学校评选。推荐先进集体原则上以教学院(部)所属各教学系,机关部处所属各科室,生产单位所属各车间、班组等为单位。特殊情况下也可另行推荐申报。

4.劳动模范从优秀教师与优秀教育工作者中选出,被评为劳动模范后,其他称号自动免除;劳动模范共10名左右,由各单位推荐后,相关部门组织联评。

三、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条件

1.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勤政廉洁,务实创新、作风民主、坚强有力,有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

2.高效优质地完成工作任务,在本单位考核优秀;

3.以人为本,关爱学生、尊重学者、崇尚学术,重视队伍建设,有良好的团队作风,集体荣誉感强,精神面貌好;

4.规章制度健全,工作程序规范,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考核措施;

5.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明显,在2007~2009年度,无重大责任事故,无因违纪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无因违法而受刑事拘留以上刑罚者。

(二)先进个人条件

1.优秀教师条件

(1)有较高的政治觉悟,能以我党当前的思想理论武装自己,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对学生进行正确的思想教育的能力;

(2)热爱教育工作,热爱学生,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重视师德修养,治学严谨,为人师表;

(3)尊重学术规律,重视学术创新,出色完成教学、科研任务,成果显著,受到上级及学生的好评;

(4)积极开展教学和教书育人研究;

(5)关心集体,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并能起示范带头作用。

2.优秀教育工作者(干部岗位)条件

(1)有较高的政治觉悟,能以我党当前的政治理论武装自己,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符合本职工作要求的较高理论修养和政策水平;

(2)热爱本职工作,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开拓进取精神,努力提高业务素质,积极开展本职工作的理论研究,有完全胜任本职工作的较强工作能力;

(3)出色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工作水平和业绩较突出;

(4)勤政廉洁,作风正派,团结协作,坚持原则,办事公道,深入群众,在学校各项重大活动中能起示范带头作用。

3.优秀教育工作者(工人岗位)条件

(1)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有良好的思想素质、道德素质和职业道德;

(2)有较强的主人翁意识和高度的责任感,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钻研业务,有完全胜任本职工作的较强工作能力;

(3)忠于职守,积极工作,优质生产或优质服务取得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工作考核中处于领先水平;

(4)团结同志,助人为乐,关心集体,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

4.劳动模范

在上述先进个人中,成绩特别突出、对我校某项工作做出重大贡献者,经选拔后,授予劳动模范称号。各单位可在选出的先进个人中,推荐劳动模范候选人。

四、评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1.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在此基础上推选出先进集体。

2.个人进行工作总结,并在本单位内进行交流和评选。

3.各基层和二级单位评出先进个人、先进集体。校机关参评单位和个人,需报经机关党委组织初评后统一推荐参评。

4.学校将由党委宣传部牵头,组织相关单位负责人对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劳动模范进行联评,评选结果报党委常委会审批。

5.评选出的各类先进由学校统一表彰。

6.各单位于6月25日前,将所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材料报送党委宣传部。各类先进推荐登记表可从党委宣传部主页“公告栏”( http://upcnews.hdpu.edu.cn/xcb/)下载。

7.本通知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联系人:

曹春华,联系电话:0546-8392215(东营校区)。

肖胜双,联系电话:0532-86981210(青岛校区)

中共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委员会

二○○九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先进集体登记表.doc

2、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先进个人(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登记表.doc

【 作者: 来自:  责任编辑:姜洪明 审核:汤平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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