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申报青岛市社会科学规划2010年度研究课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申报的项目应以基础研究为主,要深入研究青岛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突出青岛地方特色和区域优势,做到既有理论深度,又有实际效果;既能推进学术进步,又能促进工作创新,力争形成一批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研究成果。
(二)选题指南。申报的项目可以围绕以下内容设计选题,也可在此范围之外设计选题:
4、青岛市“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和“十二五”规划重大问题研究
5、建设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的核心区和胶东半岛高端产业集聚区研究
8、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研究
11、促进企业对外投资合作、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研究
12、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建设富有青岛特色的先进文化研究
20、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研究
(三)申报资格。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已经在研或结项的市级以上研究项目不得申报青岛市社科规划研究项目。不受理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和市社科规划研究项目负责人的项目。申报青年项目者(含项目组成员)年龄必须在39周岁以下(以当年1月1日为准)。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需所在单位批准后申报,不受理党政机关主要领导和各区市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的项目。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四)项目类别。本年度项目均为一般项目,分为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两类。另在一般项目中设青年项目,为资助经费项目。
(五)成果形式。本年度申报课题,最终成果形式为论文、研究报告或著作。
(六)经费支持。资助经费项目论文、研究报告类资助额每项6000—8000元,著作类每项10000—20000元。青年项目每项资助4000—6000元。资助经费分两次拨付,项目立项后先拨付60%资助经费,如通过结项后拨付40%。对于评定优秀的研究成果给予奖励,奖励不再区分是否资助或自筹经费项目。延期结项的项目不予奖励。
(七) 填写要求。申请书(见附件一)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刷、中缝装订。封面填写内容用三号宋体外,其余均用小四号宋体。“项目类别”填写资助经费项目、自筹经费项目或青年项目,“学科分类”填写一级学科名称,如“哲学”。各单位要对申请书填写内容,特别是对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可行性、完成该项研究必备的条件等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并加盖公章,为申请人承担信誉保证。
(八)申报形式。请于2010年1月10日前报科技处文科办,逾期不予受理。报送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一式10份,复印有效),申报2010年市社科规划项目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二)及电子版。每份申报材料单独包装,包装袋外注明单位、项目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13605464655,联系人:顾明华。
1、获准立项的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项目承担方要按照项目《申请书》设计进行研究,不得自行更换研究内容,如需更换,应向市社科规划办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同意。对违反立项约定,私自变更项目研究计划和研究内容,或因非不可抗因素两年内未结项者,项目自动作废,项目负责人自立项之日起三年内不得申报市社科规划研究项目。
2、项目结项除著作类成果外,论文和研究报告类成果均要提交正文不少于3万字的结项研究报告(研究报告打印版样见附件四)。论文类研究成果应在有全国统一刊号的学术期刊发表,字数应不少于4000字;或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理论版发表,字数应不少于1500字。研究报告类研究成果应有副市级或副市级以上领导批示,著作类研究成果应由出版社出版。不符合以上要求或以增刊、学术研讨会论文形式发表的均不予结项。研究成果在发表时,原则上应注明为2010年度青岛市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
3、请项目负责人于2010年12月10日以前持研究报告6份(著作类研究成果提交著作6部,论文和研究报告类研究成果需附发表论文或领导批示原件),到市社科规划管理办公室(市委宣传部理论处)办理结项事宜,逾期不予受理。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结项,应向市社科规划办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可延期到下一年度申请结项。
2、申报2010年市社科规划项目情况统计表-中国石油大学(华东).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