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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山东省第二十四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1-21 16:01:46点击数:字号:小 大

各有关单位及研究人员:

山东省第二十四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本次评奖参评成果为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正式发表或出版的研究成果。

2、第一作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不准多渠道重复申报。。

二、申报办法:

本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仍采取网上申报登记、网上成果展示、统一进行成果查新、专家评选会议评选、省评委会审定的办法进行。基本流程如下:

1、网上提报个人成果信息

下载表格,根据要求如实填写《山东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奖申报登记表》(以下称登记表),《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表》(以下称评审表);

在规定的申报时间内,在指定的山东省社科联“社科界”网站(http://www.skj.gov.cn/)提报《山东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奖申报登记表》的所有信息;(技术咨询电话:0531-82866376)

2、成果展示

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指定的网站按照要求发布个人申报信息,公开展示参评成果,扩大成果的社会影响,并接受社会监督;

3、初步审核

为提高报审材料的规范性和准确率,由评委会办公室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网上申报成果进行初步技术审核;申报者可以登录网站查看,所报项目是否通过初步技术审核,以及修改意见;

4、报送成果原件、评审表、登记表

经过网上登记、网上展示、初步审核后,报送省社科优秀成果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纸质材料,包括:

(1)《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登记表》一式三份;

(2)《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表》一式三份;

(3) 申报成果原件一式三份。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其中著作类成果要3份原件,论文类成果1份原件,2份复印件。)

(4)申报成果支持材料一律用复印件装订成册,封面注明“参评成果有关情况”字样(一式二份);

以上所报材料一律不退还。

注意:由省级以上社科规划部门、科技管理部门组织通过鉴定的课题,需提交立项书和结项证书原件,并按结项(鉴定)证书所要求的最终形式申报。

5、成果查新

对所报成果由省社科评奖办认可的查新部门统一查新,查新结果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查新费用由申报者在报送评奖材料时向查新部门直接交付。

三、申报时限:

本次成果评选以网上申报数据为基础,请严格按照时限和要求申报。

1、网上登记与成果展示时间:

2010年3月1日0时至 3月26日24 时整,只在此期间开放服务器,过期不再受理。

2、书面材料及成果报送时间:

请于2010年3月31日前将纸质书面材料和成果报送至科技处文科办,逾期不再受理。

四、其他事项:

1、申报参评成果首先必须在网上按规定时间申报。未经网上申报者,不受理其书面成果。

2、评奖通知、实施细则、评审表、网上申报登记表均可在网上查询、下载。

其他事宜请按照《山东省第二十四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科技处

2010年1月21日

【 作者: 来自:  责任编辑:张亮 审核:汤平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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