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奖励办《关于做好2010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申报2010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具体通知如下:
1、省科学技术最高奖:受理在当代科技发展和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
2、省自然科学奖:受理以近年来的自然科学理论研究与创新为核心的科技成就,主要研究成果论文应于2008年3月10日以前发表,其中主要论文不得少于8篇。
3、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受理2006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鉴定的科技成果(软科学成果除外),要求整体技术应用二年以上。
(一)软科学成果受理2005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前通过专家评审并应用的科技成果,并同时提供三家以上相关决策部门的应用证明。
是指企业为实现产业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和配套技术创新,提升我省相关产业或行业的技术水平和竞争能力,通过创新制度建设、创新能力建设和保障体系建设等工作,大力实施技术创新系统工程或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在科学研究及产品开发等方面取得显著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的项目。
推荐书要重点突出技术创新。创新制度建设、创新能力建设、创新投入、创新产出、产学研结合及其产生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研发机构的建设情况等方面内容。
2、《项目名称(中文)》:应能同时体现项目技术创新所属领域和创新内容、特征。项目名称字数(含符号)不超过30个汉字。
项目名称统一使用“*********技术创新体系(科技创新)”、“*********科技创新平台(科技创新)”、“*********自主创新平台(科技创新)”。
主要奖励依托中国科学院的技术、人才优势,与我省科研单位、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科学研究、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或引进中国科学院高等技术到我市进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化,取得显著经济效益,促进行业和地方的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项目。
推荐书要重点突出产学研合作、技术研究与开发、技术创新、新产品研发及效益等方面内容。
2、《项目名称(中文)》:应能同时体现项目所属领域和创新内容、特征。项目名称字数(含符号)不超过30个汉字。
项目名称统一使用“*********(与中科院科技合作)”。
3、《主要完成人》:只填写一人,为中国科学院所属单位人员。
4、《主要完成单位》:第一完成单位为我市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第二完成单位必须为中国科学院所属单位。
(一)电子申报材料。申报单位首先要登录省科技厅网站(www.sdstc.gov.cn),进入“政务大厅”点击“山东科学技术奖在线申报”进入《山东省科技奖励网络申报系统》网站(以下简称申报网站),点击“文件下载”,下载《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系统》(以下简称《推荐系统》),并安装在本地计算机上,按要求认真填写《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适用于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和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以下简称推荐书),利用《推荐系统》的“导出”功能,导出电子版推荐书(DAT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48KB。),保存在本地计算机的文件夹中。另外,《山东省科学技术最高奖推荐书》可点击“文件下载”,直接下载推荐书word格式表格,填好后直接通过网络上报文件,不需在《推荐系统》系统中填写和导出。
申报单位可自主扫描主要附件(限30页),产生电子版附件(JPG格式图片文件,大小不超过140KB)。电子版推荐书和电子版附件形成电子申报材料,大小不超过2048KB。
(二)纸质申报材料。申报单位通过《推荐系统》“打印”功能,打印电子版推荐书,与扫描主要附件(30页)合订成册(A4开本竖装),不另加封面。
1、《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所附部分应包括所鉴定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情况、专家鉴定意见及主持和组织鉴定单位意见情况等。
申报省自然科学奖未鉴定的项目须由三个单位以上的5至7名同行专家独立填写评价意见。
3、查新报告、专利证书及权利要求书(复印件)。查新报告重点突出查新项目的科学技术要点、查新点与查新要求、文献检索范围及检索策略和查新结论等。
4、其他必需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证项目的有关证明材料。如动植物新品种、实验动物、食品、药品、基因工程技术和产品、农药、兽药、肥料、压力容器、医疗器械等项目。
5、其它证明材料:如论文、论著、论文他引情况及期刊的影响因子等。
各申报项目要向市科技局成果科提供项目简介。项目简介应当客观、准确、扼要,内容不超过800字。申报省自然科学奖的项目简介应当包括项目所属科学技术领域、主要研究内容及发现点、科学价值、同行引用评价等内容;申报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简介应当包括项目所属科学技术领域、主要技术内容和技术经济指标、关键技术和创新点、已申请或已授权专利情况、应用推广及效益情况和对行业技术进步的推动作用等内容。
(一)各申报人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卫生专业组和自然科学奖组项目,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六份)和项目简介一式两份(附word电子文档)报送科技处成果管理科。
(二)根据省奖励办限制申报项目数量的要求,今年省科学技术奖申报继续实行限额申报,东营市科技局届时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根据专家意见,择优推荐。
(三)初评通过项目的申报人使用东营市科技局发放的“推荐号和校验码”登录《山东省科技奖励网络申报系统》,将电子申报材料通过网络进行提交。
由于市科技局需组织专家进行初审,请各申报人务必于2010年2月11日前将所有材料报送科技处成果管理科,逾期将不再受理。
根据山东省科学技术奖申报要求,需组织专家初审进行项目推荐,每个申报项目交纳专家咨询费500元。
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