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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十二五”国家文化科技创新工程2013年度预备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7-26 08:07:54点击数:字号:

各院部、有关科研单位:

根据《国家文化科技创新工程纲要》总体部署,科技部近期发布了国家文化科技创新工程2013年备选项目征集指南,组织开展备选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项目(课题)将通过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予以支持,类别为应用开发及集成示范类,须由企业牵头组织按项目整体全产业链进行申报,重点突出模式创新和技术集成创新,以培育和发展新业态、实现产业化为目标。所申报的项目应具备较好的成熟度和可行性,鼓励学科交叉融合。鼓励文化运营企业作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

2、项目按国家文化科技创新工程2013年备选项目征集指南(附件1)进行申报。除文化科技服务领域外,其他5个领域均按指南二级标题(如1.1)方向,以项目为单位进行申报。文化科技服务领域要求如下:6.1方向申报主体为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文化类大学科技园,需按属地原则,通过地方进行推荐;6.2和6.3可按3D或互联网、科普、旅游等某一项具体技术(产品及服务)、集成应用或模式创新,以课题为单位进行申报。项目(课题)名称可紧扣指南要求自拟。

3、文科申报的项目应加强同信息技术的结合,加强同理工科的联合,注重产学研用合作。

4、优先推荐学校控股企业联合学校技术团队牵头申报的项目。

5、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年龄至申报时不超过56周岁(1956年7月17日以后出生),在2013年计划项目申报中限申报一项项目。已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人员不能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申报项目;作为主要参加人员同期参与承担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数不得超过两项。

二、组织项目的有关要求

1、项目(课题)申报者应针对《纲要》各领域明确的重点方向和目标组织项目(课题)。申报项目(课题)应提出明确的研究目标和考核指标,提炼出需要解决的核心、关键技术及创新的应用服务模式,突出研究重点。项目申报要求方案完整、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技术和产业化指标可考核。除中央财政资金外,其他来源资金确保落实到位。

2、围绕确定的研究目标组织研究队伍,鼓励跨单位、跨部门、跨区域组织研究队伍。研究队伍要精干,结构合理,体现优势互补。鼓励产学研用结合,鼓励开展高水平双边和多边国际合作。突出技术应用与运营服务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作用。

3、申报材料应如实反映申报单位的工作基础和研究条件,以及参加人员的基本情况,如实反映申报项目(课题)与有关国家科技计划在研项目(课题)的关联。

4、申报项目(课题)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课题)推荐书的同时,提出回避专家名单,并说明理由。每个项目(课题)申请回避专家人数不超过3人。对于理由不充分或逾期提出申请的,不予考虑。

5、项目(课题)申报者应遵守《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评估评审行为准则与督察办法》,如有违规,科技部将记录在册,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程序安排

1、拟申报的老师,务必尽早联系科技处。并于8月6日(周一)前,将项目申报书(格式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tsc1980@upc.edu.cn。学校根据上级科技主管部门推荐限额择优上报。

2、上级科技主管部门经遴选后公布拟推荐项目。后续申报工作安排将根据上级部门推荐结果另行通知。

请各单位根据以上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推荐工作。其他不明事宜请联系科技处。

联系人:谭树成 梁昌国

电 话:18661437693 18678986875

邮 箱:tsc1980@upc.edu.cn

附件:

1、“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文化科技创新工程2013年备选项目征集指南(http://www.most.gov.cn/tztg/201207/W020120717581295465201.doc

2、应用开发及集成示范类项目推荐书(http://www.most.gov.cn/tztg/201207/W020120717581295787479.doc

3、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文化科技创新工程2013年度预备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http://www.most.gov.cn/tztg/201207/t20120717_95659.htm

科技处

2012年7月25日

【 作者: 来自:  责任编辑:张亮 审核:汤平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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