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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3-2014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02 20:11:05点击数:字号:小 大

各二级单位: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开展2013-2014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鲁高工委通字〔2015〕49号)要求,现将我校推荐报送2013-2014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先进集体评选范围:主管师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职能部门、院(系)、分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分团委(团总支)。

先进个人评选范围:从事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党政干部、共青团干部、专兼职辅导员(参加第六届全省高校十佳和优秀辅导员评选活动的教师不再参评)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始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高度重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对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部署、有要求、有措施、有检查,成效明显。

2.工作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人员配备齐全,遵循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规律和特点,有针对性地做好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3.紧密联系实际,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总结积累了丰富经验。

4.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重视加强师生的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认真做好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心理健康教育和就业服务指导工作,积极开展辅导员家访活动,全面服务学生成长成才。

5.坚持与时俱进,在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手段、方法和机制方面积极探索创新,为推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做出突出贡献。

(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有较强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自觉服从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

2.熟悉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业务,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工作业绩较为突出。

3.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坚持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4.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积极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

5.勇于改革创新,不断拓展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方法;积极学习研究运用新媒体技术,自觉提高网宣能力。

三、有关要求

1.各二级单位限推荐报送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1-3名。

2.请各二级单位根据评选要求认真组织推荐,并于11月8日前将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推荐表和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纸质版(一式3份)报送党委宣传部,电子版发送至wangyp@upc.edu.cn。学校党委对各单位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审核评选后,按照限额择优报送省委高校工委。

联系人:王玉平 联系电话:86983207

附件:1.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doc

2.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doc

党委宣传部

2015年11月2日

【 作者: 来自:本站  责任编辑:姜洪明 审核:汤平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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