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和教育部有关节假日的要求,按照学校教学计划安排,现将学校2023年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部分节假日及调休安排。元旦: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1月2日放假调休,共3天。清明节:4月5日放假,共1天。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3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3日(星期日)、5月6日(星期六)上班。端午节:6月22日至24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25日(星期日)上班。中秋节、国庆节:9月29日至10月6日放假调休,共8天,10月7日(星期六)、10月8日(星期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教学班级耽误的课程,学校不再统一组织补课,任课教师可根据课程需要自行安排补课。不能停运的单位,应提前做好相关安排。
二、学校寒假安排。寒假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月18日,学生2月18日至19日返校报到,教职工2月17日(周五)开始上班。放假前,各单位要做好学期末的各项工作和放假期间的安排。寒假期间,教师和实验人员在完成好教学工作、做好假期值班工作的前提下,随所任课的专业年级休假。校机关、教学院(部)机关和业务单位实行假期轮休制度,各单位要安排好值班,不能停运的单位要提前做好安排。各单位于2月16日前完成开学准备工作。
三、开展关心慰问活动。学校相关部门要关心和安排好寒假留校学生的生活,做好离退休老同志和节日期间坚守岗位职工的优抚慰问以及困难职工、家属的帮扶救助工作。
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教育引导留校师生遵守学校疫情防控规定,落实离校返乡师生个人防疫责任,遵守居住地疫情防控要求。师生员工做好自我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尽量少去人员聚集场所,做好健康监测,每天自觉通过“疫情防控通”填报相关信息。
五、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各单位要认真部署,落实安全责任制,放假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和整改治理,加强寒假期间消防安全工作,做好消防系统功能维护和消防检查。各教学院(部)放假前要对大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加强后勤服务保障,做好雨雪冰冻天气的应急准备工作。
六、全力维护校园和谐稳定。各单位要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围绕师生关注的热点问题,有针对性的释疑解惑,把握舆论主导权;要密切关注互联网相关言论,做好舆情分析和舆论引导。要着力做好信访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及时处置好突发事件,全力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七、认真做好假期值班工作。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校综合值班工作的通知》(中石大东办〔2015〕3号)和《学校综合值班工作管理办法》(中石大东办〔2019〕1号)要求,执行假期在岗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假期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和信息渠道畅通,做到重要情况及时处理、及时汇报。
各单位请于2022年12月20日前将寒假值班安排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值班安排中应有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详细联系方式。联系人:崔冬梅、孟伟;电话:86981279;邮箱:xxzbs@upc.edu.cn。
学校值班室电话:86981279(唐岛湾校区日间);86983855(唐岛湾校区夜间);86187279(古镇口校区);8392241(东营科教园区)。
假期作息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