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览文献,不难看出,辛亥革命历程中《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起到了精神图腾的作用。以孙中山为代表的革命党人将自己以法治取代人治的政治理想编撰约法,力争约法。从辛亥革命到两次护法运动,路途崎岖,然望去仍遥见熹微。
力争约法之路崎岖,一来是因中国封建统治历史悠久,封建势力根深蒂固,封建思想深入人心,留给平等与法治的空间过于狭小;二来则是革命党人并无革命经验,按欧美国家的革命历程照本宣科在中国决走不通;三是革命党人具有盲目性与短视性,将革命道路看的太过理想,而忽略了一些不可控因素,并未认识到武装夺取政权的必要性,武装势力薄弱,必为军阀与帝国主义所掣肘。在二十世纪初年的中国推行民主共和,无疑是在沙漠中种树,天时未到,地利难图,人心不和。是故,艰难与崎岖是历史的必然。
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革命党人所信仰的约法,在今日来看仍有一定的局限性,在为力争约法而进行的两次护法运动中,第一次没有认清西南军阀与北洋军阀“一丘之貉的本质;第二次则轻信陈炯明,最终导致北伐失败。
两次护法运动的失败与革命党人的失败,让我们不难看到革命路上的阻碍与革命党人觉悟、认识以及作战方针、人员调配上的局限。然而,作为后来人的我们无权指责,只能理性分析。因为,他们在属于他们的时代,在黑夜里趟一条从没人走过的路,而这条路的理想终点则是我们今日的社会。是故,力争约法之路再如何崎岖,我们也能遥见熹微。
在通往真理的路上,每一次的失败,都有它应有的意义。正如辛亥革命与两次护法战争,虽未取得革命的胜利,但使受封建思想禁锢已久的中国民众看到了另一个法治社会,使民主共和的思想更加深入人心。也使后来的有志之士们认识到了贯彻民主思想对革命成功的重要性。是故后来的新文化运动,弥补了护法运动中无民主革命思想的局限。毛泽东领导的秋收起义,更是确立了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正确道路。
因此,护法之路,其成功之处依然成功,失败之处则为后人规避错误,指明道路。敢在那样的社会中蹚一条路出来,已然可见孙中山等人的胸襟与见识,崎岖之路一经走过,所过之处满地繁花,当时之熹微遥遥无望,今日之光明触手可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