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近日,为保障学生合法权利,维护学生正当权益,体现学校“以人为本,依法治校”的学生工作理念,引导全校大学生“以学习为中心,走全面发展之路”,我校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
学校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学生违纪处理细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学生申诉处理办法》文件精神,设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申诉委员会设主任一人,由学校团委书记担任,委员组成由申诉委组织,具体人数及来源根据学生申诉的具体情况决定。同时根据申诉事由,应邀请相关人员列席会议。申诉委设秘书处作为其常设机构,专门专门负责受理处理学生因学校拟对其作出的取消入学资格、退学处理或者违规违纪处分有异议而提出的申诉。
申诉委秘书处设在校学生会,办公地点为运动场西看台校学生会办公室,值班电话:8392366。有关学生可前往办理相关投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