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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举办《信访条例》学习班
发布时间:2005-04-25 17:04:23点击数: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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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至15日,教育部在北京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举办了新《信访条例》学习班,来自全国教育系统的150多名信访干部参加了培训。我校学校办公室和纪委分别派人员参加了学习。

新的《信访条例》是对1995年所颁布《信访条例》的修订和完善,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教育部要求高校:一要围绕坚持畅通渠道与维护秩序并重,在建立信访工作新秩序上下功夫;二要围绕坚持创新机制与强化责任并重,在强化机制、明确责任上下功夫;三要围绕坚持权力与义务相统一,在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上下功夫;四要围绕坚持依法办事与思想教育相结合,在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上下功夫;五要围绕坚持标本兼治,在从源头上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同时,各高校要尽快建立健全信访工作相关制度,加强信访事件的督查、督办和信息报送工作。

【 作者:纪委监察处 梁秀萍 来自:本站  责任编辑:陈勇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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