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各党工委、二级党委: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方案要求,现就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

围绕“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主题,认真贯彻“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要求,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组织党员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交流学习体会,查找差距不足,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时间

7月1日——8月31日。

三、方法步骤

1.认真组织学习。在巩固党史学习教育前期自主学习和集中研讨学习内容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漏补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党中央指定的4本学习材料,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校受到中共中央、山东省委、山东省委教育工委以及学校党委表彰的“两优一先”先进典型事迹。通过学习,引导党员进一步领悟中国共产党始终不渝为人民的初心宗旨,学习中国共产党成功推进革命、建设、改革的宝贵经验,学习学校广大教职工践行入党誓词,在实现学校“十三五”奋斗目标和“双一流”建设目标过程中担当作为、勇挑重担的先进事迹,为开好组织生活会打牢思想基础。

2.谈心谈话检视问题。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交心谈心,互相提醒,交流提高。党员要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重点围绕以下几方面进行盘点和检视:一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情况,有什么心得体会;二是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指定学习材料情况,读了多少,有什么感悟和收获;三是对照党史学习教育目标要求,自身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历史自觉、弘扬优良传统、加强党性锤炼等方面还存在哪些差距和不足;四是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怎么样,立足岗位、履职尽责做得怎么样,为身边群众做了什么实事好事,还有哪些差距。基层党组织要围绕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联系服务党员群众、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方面进行检视,形成对照检查材料。

3.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党性分析,交流学习体会。党支部书记要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报告半年来党支部工作情况,特别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情况,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检视问题情况;党员逐一发言,讲收获提高,讲差距不足,开展自我批评和批评。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委员在批评和自我批评中,要起到带头示范作用。本次专题组织生活会上不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4.抓好整改落实。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党支部要明确整改事项、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一项一项改进提高。党支部书记作为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年底向基层党委和党员大会述职时,要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党支部要履行直接教育监督党员责任,督促党员承诺践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四、有关要求

1.各党工委、二级党委要深刻把握主题内容,指导党支部扎实做好组织学习、查摆问题、批评和自我批评、整改落实等各个环节工作,派人列席所辖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及时掌握有关情况并进行点评。

2.党支部确定好组织生活会时间,要提前向所在党工委、二级党委报告,由党工委和二级党委提前报给党史学习教育指导组。8月底之前,各党工委、二级党委要将本单位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形成简要情况报告报党史学习教育指导组。

3.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学校领导所在和联系的党支部,要提前将会议安排情况向校领导汇报,邀请他们参会指导。


中共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委员会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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