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山东省与特定国家或区域交流合作研究中心获准培育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公布《关于认定我省与特定国家或区域交流合作研究中心候选单位的批复》,同意认定34个中心为山东省与特定国家或区域交流合作研究中心候选单位,我校经济管理学院周鹏教授申报的“山东省与加拿大交流合作研究中心”、外国语学院孙大满教授申报的“山东省与‘一带一路’俄语区国家交流合作研究中心”获准培育建设。

“山东省与加拿大交流合作研究中心”面向山东省教育高质量发展战略需求,以加拿大教育政策与人才培养体系研究为重点,以新文科建设为牵引,以国际化人才培养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支撑,打造山东省关于加拿大教育相关问题研究的人才库、信息库、思想库和高端智库。中心将集成我校多学科研究团队、山东省及加拿大相关学者等科研力量,针对加拿大教育制度和人才培养体系、教育相关法律、教育教学理念、教育教学改革方法、教育产业经济管理、中加能源合作与国际化人才培养等多方面展开具体研究。

“山东省与‘一带一路’俄语区国家交流合作研究中心”结合我校与“一带一路”沿线俄语区国家能源高校合作的优势与特色,推进中外人文交流,加强教育合作交流智库建设,助推学校双一流建设。中心将集我校及“一带一路”沿线俄语国家相关学者之力,深入研究“一带一路”沿线俄语国家的教育制度和体系、教育相关法律、教育教学理念、教育教学特色和优势、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以及文学、文化、艺术、汉学等领域,为谋划山东省与“一带一路”沿线俄语区国家的教育交流与合作搭建平台,提出建议和对策,为全省对外开放提供咨询服务。

山东省与特定国家或区域交流合作研究中心的设立对提高山东省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科学决策水平和政策精准度、服务山东省教育对外开放具有重要意义。候选单位培育期为1年,培育期满后,将根据提报的研究成果、开展活动的质量和影响情况等,从候选单位中确定“山东省与某国家或区域交流合作研究中心”并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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