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关于新增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11月3日11时起,将市北区开平路街道四流南路187号国棉五厂宿舍3号楼、辽宁路街道登州路24号、双山街道台柳路280号甲1号楼、镇江路街道敦化路18号澳桦园2号楼、兴隆路街道海岸路6号海岸馨园1号楼划为高风险区;将市北区兴隆路街道海岸路6号海岸馨园除1号楼和17号楼以外的其他楼座划为中风险区。 

    特此通告。  


    青岛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