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07年度校社会科学科研基金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11-07 11:11:18点击数:字号:
分享到:
我要评论 0

各有关单位及科研人员:

2007年度校社会科学科研基金立项申报工作即将启动,为了更好地发挥校基金的作用,促进我校社会科学科研工作的发展进步,在争取各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今年学校对社会科学科研基金立项申报工作做了较大调整,对立项评审、结题以及项目管理都提出了新的要求,请有关单位及研究人员认真阅读通知内容,精心组织、积极申报。具体情况和要求如下:

一、申请人员条件

1、立项课题所有参加人员(一般不超过5人)应为我校在职员工,课题负责人应为我校社会科学院部在职教学科研人员;

2、在研的校基金课题主要研究人员(负责人及副高级职称以上的参加人),在未完成课题前不得再次申请;

3、原校基金立项课题不能正常完成研究任务终止课题的,其课题负责人不得再次申请,主要研究成员(副高级职称以上的参加人)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二、立项分类及资助金额

校社会科学科研基金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资助不超过5000元/项;重点项目资助不超过8000元/项。一般课题在专家评分相近的情况下,优先资助40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

三、申报

申报项目应认真填写立项申请书,并请各院部学术分委员会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排序推荐优秀课题。

四、经费拨付及使用要求

校社会科学科研基金资助经费分两次拨付,立项后第一次拨给资助经费总额的50%,结题验收后拨给剩余的50%经费。

课题经费开支包括图书资料费、国内调研费、办公耗材费,设备费、会议费用、专家咨询费等。要使用好课题经费,不得擅自扩大开支范围。鼓励研究人员积极进行学术调研和学术交流,每个立项课题在研究期间应该至少参加1次国际国内有影响的学术会议。

五、研究周期

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研究1年后应做中期进展汇报。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需提出申请,经所在学院和科技处审批同意后,可以延期1年。延期一年达到课题结题要求的视为正常完成;延期后仍不能完成研究任务的,应终止课题。

六、结题要求

课题完成后,研究人员应认真总结、整理课题研究成果,撰写研究工作总结报告,提出结题申请。

校社会科学科研基金要求的课题成果必须是在研究周期内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增刊不计,论文集不计)或公开出版的著作。成果内容应该紧密结合立项课题的研究内容,课题负责人应至少直接参与完成一项署名第一的成果(作为研究生指导老师论文排名第二可以视同第一完成人)。

一般项目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以结题:

1、公开发表1篇核心期刊论文和3篇一般期刊论文;

2、公开发表2篇以上(含2篇)核心期刊论文;

3、该项目上升为厅局级以上项目;

4、研究成果获得厅局级二等奖以上或者省部级社会科学奖励;

5、公开发表1篇核心期刊论文,且至少有1篇课题研究成果论文被新华文摘,或人大复印资料,或高校文科学术文摘,或中国社会科学文摘等全文转载。

6、公开出版学术著作。

重点课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以结题:

1、公开发表2篇核心期刊论文和3篇一般期刊论文;

2、公开发表3篇以上(含3篇)核心期刊论文;

3、该项目上升为省部级以上项目;

4、研究成果获得厅局级二等奖以上奖励或者省部级社会科学奖励;

5、公开发表2篇核心期刊论文,且至少有1篇课题研究成果论文被新华文摘,或人大复印资料,或高校文科学术文摘,或中国社会科学文摘等全文转载。

6、公开出版学术著作。

七、申报材料及截止时间

立项申请书(一式8份)以及院部汇总表(加盖公章,并附电子版),请于11月20日前报送科技处文科办(电子版发送至gmh1973@hdpu.edu.cn)。联系电话:8397940。

科技处

2007年11月6日

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社会科学科研基金资助项目立项申请书.doc

2、申报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社科科研基金资助课题汇总表.doc

【 作者: 来自:  责任编辑:姜洪明 审核:】

关闭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匿名发布 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0条评论    共1页   当前第1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2)86983218

网站维护: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大学生融媒体中心

地址: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西路66号 邮编:266580


  • 学习强国号
  • 中国教育发布
  • 山东教育发布
  • 石大新浪微博
  • QQ空间
  • 石大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