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做好学校的人口抽样、劳动力和群众安全感调查工作,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全省1%人口抽样调查制度的通知》(鲁政办字[2006]152号)和《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劳动力调查制度的通知》(鲁政办发[2006]9号)以及东营市、东营区有关文件通知要求,今后学校每年将组织4次上述调查,分别于2、5、8、11月份进行,调查期间,学校将组织工作人员对被抽查到的家庭户、学生宿舍进行入户调查,近期的一次调查将于11月1日开始,工作人员将佩戴工作证进行调查。请相关单位的领导、教职工、学生及家属给予积极配合、理解与支持。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二〇〇七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