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征兵命令,今年冬季征兵工作已经开始。依法服兵役是每个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保卫祖国是广大青年的神圣职责,广大适龄青年理应积极响应祖国的召唤,接受祖国的挑选,自觉履行兵役义务和神圣职责,踊跃报名应征。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今年征兵工作的政策基本同往年,征兵数量比往年有增加;在退伍士兵安置办法上提出了新的规定和要求。
二、征兵的对象和范围
我校在编职工子女,应具备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男青年为2007年年满18岁至20岁,在企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可放宽至21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可放宽至22岁;女青年为2007年年满18至19岁,应届高中毕业生。为适应部队需要,根据本人自愿,2007年应届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的男青年也可征集。
三、征集新兵条件
征集新兵的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2007年10月25日至29日,请报名者本人持户口本、身份证和毕业证,在武装部兵役登记站报名登记(第九学生宿舍楼一层西侧)。联系电话:8392218
武装部
200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