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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8年度教育部博士点新教师基金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2-26 09:02:16点击数: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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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部、有关科研单位:

为促进博士学科点的人才队伍建设,使青年教师能够尽快脱颖而出,从2007年起教育部博士点基金设立新教师基金课题。为做好2008年度该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实施范围:在中央部门所属大学自然科学博士点工作的正式教师。

2.留校工作三年以内(含三年)、且未独立承担过国家级各类科研课题。

3.自由申报、不限额。

4.单项课题申请经费不超过5万元。

5.凡获资助者,不得再次申请。

二、申请书的填写

1.申请者应按申报要求填写2008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申请书(新教师基金课题)(WORD模板)》(以下简称《申请书》,可以从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www.cutech.edu.cn下载,以前版本概不适用)。

2.由于《学科分类与代码》拟修订,请申请人先填写《申请书》中其他部分,填写“学科代码”时,可先选择“主学科代码待定”或“相关学科代码待定”即可。待《学科分类与代码》修订完成后,再从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下载新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完成《申请书》的填写。具体方法是从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下载data.xml文件,替换《申请书(WORD模板)》附带的原data.xml文件,即可选择相应的学科代码。

3.在填写“课题申请人及主要参加人员的基本情况表”中的投入工时中,教授、博士后和博士的时间不可能把每年的全部工作时间(10个月)都投入到该课题,建议每年投入3到8个月(负责人6到8个月)为宜。

4.申请者填写《申请书》(WORD模板)后必须进行“校验加锁”,并将《申请书》(WORD模板)和相关数据文件(该文件名为:项目编号+姓名.XML,《申请书》校验加锁后自动生成)同时报送。

5.博士点基金主要用于资助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有重要应用前景的课题,从2007年起申报博士点基金课题必须进行科技查新,《查新报告》将作为附件与本年度申请课题的《申请书》一并上报。请申请者就近在教育部部级科技查新工作站进行查新,若本地区没有教育部部级科技查新工作站,可在省部级科技查新站进行查新。

三、为使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的研究成果能尽快发表和交流,获资助课题负责人结题时,必须在“中国科技论文在线”上发表论文2~3篇(在“中国科技论文在线”上发表后,允许同时在其他刊物上发表),并认定与其他刊物发表等同。

四、资助课题的完成周期一般为三年,执行时间从立项的第二年1月1日算起(2009年1月至2011年12月)。

五、2008年博士点基金申报工作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3月24日。请于此日期之前将申请书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数据一并报送科技管理科。

六、根据规定,申请者须交纳课题评审成本支出费,即申报费,每项500元。

七、未尽事宜请与科技管理科联系。电话:8392493,8395646。电子邮箱:tsc1980@hdpu.edu.cn

科技处

2008年2月25日

附件:新教师基金申请书模板(点击下载rar格式).rar

【 作者: 来自:  责任编辑:姜洪明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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