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奖励办和东营市科技局相关通知要求,现组织申报2008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奖励范围
(一)省科学技术最高奖:受理在当代科技发展和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
(二)省自然科学奖:受理以近年来的自然科学理论研究与创新为核心的科技成就,主要研究成果论文应于2007年3月31日以前发表。
(三)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受理2004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鉴定的科技成果,其中软科学成果受理2003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通过专家评审并应用的科技成果。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电子申报材料和纸质申报材料两部分。
(一)电子申报材料。申报人首先登录省科技厅网站(www.sdstc.gov.cn),进入“政务大厅”,点击“山东科学技术奖在线申报”,进入“山东省科技奖励网络申报系统”网站(以下简称申报网站),点击“文件下载”,下载“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系统”(以下简称“推荐系统”),并安装在本地计算机上,按要求认真填写《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适用于 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和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以下简称推荐书),利用“推荐系统”的“导出”功能,导出电子版推荐书(DAT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48KB。),保存在本地计算机中。另外,《山东省科学技术最高奖推荐书》可点击“文件下载”,直接下载推荐书word格式表格,填好后直接通过网络上报文件,不需在“推荐系统”填写和导出。
申报人可自主扫描主要附件(限30页),产生电子版附件(JPG格式图片文件,大小不超过140KB)。电子版推荐书和电子版附件形成电子申报材料。
(二)纸质申报材料。申报人通过“推荐系统”打印功能,打印电子版推荐书,与扫描主要附件(限30页)合订成册(A4开本竖装),无需另加封面。
(三)附件材料
1、《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申报省自然科学奖未鉴定的项目须由三个单位以上的5至7名同行专家独立填写评价意见。
2、应用证明(应用规定格式填写)。
3、查新报告、专利证书及权利要求书(复印件)。
4、其他必需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证项目的证明材料。如动植物新品种、实验动物、食品、药品、基因工程技术和产品、农药、兽药、肥料、压力容器、医疗器械等项目。
三、其他材料
各申报项目需同时提供项目简介。项目简介应当客观、准确、扼要,内容不超过600字。申报省自然科学奖的项目简介应当包括项目所属科学技术领域、主要研究内容及发现点、科学价值、同行引用评价等内容;申报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简介应当包括项目所属科学技术领域、主要技术内容和技术经济指标、关键技术和创新点、已申请或已授权专利情况、应用推广及效益情况和对行业技术进步的推动作用等内容。
四、申报程序
(一)各申报人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4份和项目简介一式2份(附word电子文档)报送科技处成果管理科。
(二)根据省奖励办限制申报项目数量的要求,今年省科学技术奖申报实行限额申报,市科技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省奖项目进行初审,根据专家意见,择优推荐。对于符合推荐条件的项目,各申报人进入申报网站,利用市科技局提供的“推荐号和校验码”登录“山东省科技奖励网络申报系统”,将电子申报材料通过网络进行提交。
五、时间安排
由于市科技局需组织专家进行初审,时间紧急,请各申报人务必于3月7日前将所有材料报送科技处成果管理科,逾期将不再受理。
另外,东营市科学技术奖将于4月份开始申报,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采用省奖申报系统,请申报人保存好申报材料。
联系电话:8392494
电子邮件:kcg@hdpu.edu.cn
科技处
2008年2月19日
附件:
1、山东省科学技术奖专业、学科评审组评审范围简表.doc
2、应用证明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