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人员:
近日接到《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08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选拔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通知对2008年选拔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的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工作进行了安排,现将通知内容摘要如下:
一、考试日期和语种
第一次考试时间定于2008年6月14日,开考英语(PETS-5)、法语(TNF)和德语(NTD),口试从笔试当日下午开始;第二次考试时间定于2008年12月13日,开考英语(PETS-5)、日语(NNS)和俄语(TIIPЯ),口试从笔试当日下午开始。
二、报名日期和办法
(一)报名日期:第一次考试报名时间定于2008年4月14日至19日,第二次考试报名时间定于2008年10月13日至18日,考点可根据当地情况提前报名。考生可以函报,但必须提前与考点联系。
(二)报名办法:采取集体报名和个人报名两种办法。集体报名须持单位介绍信和有考生亲笔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报名须持本人的身份证或护照(军人凭相应的身份证)。报名时,考生须提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函报考生,还应向考点提供有考生亲笔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报名考试地点
英语(PETS-5)考点(仅列山东考点,如需其他考点信息请联系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山东师范大学:0531-86180084
中国海洋大学:0532-5901710
日语(NNS)和俄语(TIIPЯ)考点:
大连外国语学院:0411-82803121-6367/6368
北京语言大学:010-82303550
西安外国语大学:029-85309384
上海外国语大学:021-65422002
武汉大学:027-68752843
四川外国语学院:023-65385446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020-36207153
吉林大学:0431-88499358
新疆大学:0991-8582938
法语(TNF)考点:
北京语言大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德语(NTD)考点:
北京语言大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
四川大学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四、考试成绩及发送方法
(一)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阅卷,并将成绩通知各考点。
(二)成绩报告单在考试后两个月左右由各考点转发给有关单位和个人。
(三)考试成绩对于申请国家公派留学有效期为两年,如作其他用途的,由各成绩使用单位自行决定。
请我校拟申请国家公派留学的人员按时报名。
咨询电话:8391848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08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