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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科技创新工程重大项目培育资金项目及教育部科技研究重大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08-04-14 11:04:13点击数: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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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部、有关科研单位:

2008年度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程重大项目培育资金项目(下称“培育资金项目”)及2009年度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大项目(下称“重大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指南

1.2008年度培育资金项目重点支持灾害预防与环境安全等5个领域,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

2.2009年度重大项目重点支持数理学科交叉领域,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2。

二、申报限额及条件

为保证项目质量和效益,各类项目均为限额申报,分配给我校的名额为:培育资金项目1项、重大项目1项。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整合优势力量,积极申报。

培育资金项目申报条件按照《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程重大项目培育资金项目管理办法》(附件3)的相关规定执行;重大项目申报条件按照《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附件4)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项目申报方式与时间

项目通过“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实行网上申报,网上项目申报系统将按规定时间开放,各类项目申报只能在系统开放时间内进行。为避免重复申报和有利于优势整合,拟申报培育资金项目和重大项目的单位请于2008年4月18日前与科技管理科联系。申报的项目经优势整合和资格审查后将于2008年5月5日前提交申请书电子版和纸质材料一份。(项目申请书格式分别见附件5和附件6)。

四、申报注意事项

1.已获得国家“973”、“863”计划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项目支持的项目申请,教育部不再重复立项资助。

2.项目申请人如已承担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及培育资金项目且未结题的,不具备项目申报资格。

3.培育资金项目及重大项目只支持民口项目,凡研究内容涉密的项目请勿申报。

4.为杜绝项目申报高起点,立项后自行降低要求的不良倾向,提醒各项目申报人注意:项目申请书中所填项目研究目标、预期成果应以项目预算与项目研究内容为依据,实事求是,并具可考核性。项目申请如获批准,除根据评审专家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外,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研究目标、进度安排、项目预算与预期成果。对擅自更改的,将取消其项目立项资格,并在网上公示。

5.各类项目的经费资助额度:培育资金项目不超过40万元;重大项目不超过50万元。对申请资助额度超过正常资助额度的项目,教育部将不予受理。

其他事宜请与科技管理科联系:

联系电话:8392493,8395646

E-mail:tsc1980@hdpu.edu.cn

科技处

2008年4月11日

附件:

1、2008年度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程重大项目培育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2009年度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大项目申报指南

3、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程重大项目培育资金项目管理办法

4、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

5、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程重大项目培育资金项目申请书

6、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大项目申请书

【 作者: 来自:  责任编辑:姜洪明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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