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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5-27 15:05:10点击数: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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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习贯彻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全校各级党组织、全体共产党员:

5 月 12 日下午,四川省汶川县发生了8.0 级地震灾害,此次地震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及时对受灾地区的抗震救灾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全力以赴投入抗震救灾。地震无情人有情,中组部决定, 尊重和鼓励党员通过党组织表达支援灾区心愿,接受党员的党费捐款,作为“特殊党费”统一转送地震灾区。

根据中组部《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精神,党员自愿一次交纳1000元以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可由各二级党组织代收后交党委组织部,党委组织部将直接交至中共中央组织部代转。中央组织部收到款项后将向本人出具“中共中央组织部《党费收据》”,经由有关党组织转本人。

党员自愿一次交纳1000元以下“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由各二级党组织代收统计后,连同交纳“特殊党费”党员的基本情况,一并交至党委组织部代转。

对交纳“特殊党费”的党员,各二级党组织要将其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入党日期、单位及职务、个人学习、生活经历、交纳数额、收入情况等)及时报党委组织部。党委组织部联系电话:8392145,8392148;电子信箱:zzbdp@hdpu.edu.cn

党委组织部

二ОО八年五月二十日

【 作者: 来自:  责任编辑:陈勇 录入时间2008-5-20 15:47:10 审核:杨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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