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科技人员:
为促进青年科技人才成长,培养造就一批国家层次的优秀学术带头人,吸引、鼓励国内外优秀青年科技专家到山东省工作,加速山东省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特设立山东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实行自然人自由申报,符合条件的教师均可按规定申请。省杰出青年基金申请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学风和科学道德;
2、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43周岁;
3、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4、具有在省内从事研究所必需的主要实验条件以及人力、物力等,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项基金资助的研究工作;
5、在我省有固定的受聘单位且聘期覆盖该项基金的执行期限;资助期内每年在省内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
6、近5年内取得重要科技创新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2项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1项国家“863”计划;作为子课题以上主要负责人承担国家“973”、科技支撑计划项目。
(2)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在《自然》、《科学》等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文章,或被SCI等国际四大检索机构收录20篇以上论文。
(3)作为前两位完成人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或首位完成人获得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
(4)作为第一完成人取得2项以上授权发明专利并通过科技成果转化创造了重大的经济社会效益。
7、申报项目须先到指定的检索查新机构(见申报系统)进行检索查新,检索查新编号是系统自动审核的重要依据,无检索查新编号或编号不正确的将不能通过项目审核。
二、凡涉及保密内容的项目,可打印出纸质文件一式五份报科技处科技管理科。
三、请申报山东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的教师于6月23日前将导出的文件(.dat文件)发送至科技管理科审核,待审核通过后于6月27日前完成网上上传。
四、请申报项目的教师仔细阅读附件中的“申报须知”(附件1)和“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
五、联系方式:刘培勇 8392493 lpy1980@hdpu.edu.cn
科技处
2008年5月22日
附件:1、
山东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网上申报须知.doc
2、
山东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管理暂行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