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对2008年毕业典礼和学位授予仪式作如下安排:
一、毕业典礼由学校统一组织,于6月29日、30日分别在东营、青岛两校区举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学士学位授予仪式由各教学院(部)自行组织。学校不再统一安排时间、地点、场次。
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仪式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望各单位预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认真组织,保证毕业典礼和学位授予仪式的顺利进行和圆满完成。
学校办公室
二○○八年六月二日
上一条:关于听取文献信息资源检索与使用专题讲座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参选2007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优秀成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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