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员工:
为切实加强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最大限度地遏制道路交通事故高发势头,保障市民出行安全,东营市委、市政府决定,从现在开始至八月底,在中心城区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次整治行动重点是治理无牌无证、酒后驾车、超速超载、乱停乱放、冲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二、道路交通参与者需自觉做到以下要求:
1.机动车驾驶人:不酒后驾车,不超速行驶,不冲闯交通信号,不得驾驶无牌、套牌车辆上路行驶,不疲劳驾驶,不超员、超载,不车辆随意调头,不乱停乱放,不争道抢行等。
2.行人: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道路右侧行走;行人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横过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应当在确认安全后快速通过;行人不得跨越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等;学龄前儿童、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其监护人、监护人等带领;不得乘坐超员车、故障车、无牌车以及拖拉机、三轮车等。
3.非机动车: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道路的右侧行驶;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横过机动车道时,应当下车推行;不得醉酒驾驶非机动车,不得行驶中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严禁违反交通信号行驶。
公安处
2008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