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6-02 17:06:52点击数:字号:
分享到:
我要评论 0

全校师生员工:

为切实加强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最大限度地遏制道路交通事故高发势头,保障市民出行安全,东营市委、市政府决定,从现在开始至八月底,在中心城区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次整治行动重点是治理无牌无证、酒后驾车、超速超载、乱停乱放、冲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二、道路交通参与者需自觉做到以下要求:

1.机动车驾驶人:不酒后驾车,不超速行驶,不冲闯交通信号,不得驾驶无牌、套牌车辆上路行驶,不疲劳驾驶,不超员、超载,不车辆随意调头,不乱停乱放,不争道抢行等。

2.行人: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道路右侧行走;行人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横过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应当在确认安全后快速通过;行人不得跨越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等;学龄前儿童、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其监护人、监护人等带领;不得乘坐超员车、故障车、无牌车以及拖拉机、三轮车等。

3.非机动车: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道路的右侧行驶;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横过机动车道时,应当下车推行;不得醉酒驾驶非机动车,不得行驶中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严禁违反交通信号行驶。

公安处

2008年6月2日

【 作者: 来自: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陈勇 审核:周强】

关闭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匿名发布 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0条评论    共1页   当前第1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2)86983218

网站维护: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大学生融媒体中心

地址: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西路66号 邮编:266580


  • 学习强国号
  • 中国教育发布
  • 山东教育发布
  • 石大新浪微博
  • QQ空间
  • 石大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