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有关科研人员:
近日,多个国家重点实验室陆续出台现了2008年开放课题申请指南,并已开始受理2008年开放课题申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内容
请按照具体实验室公布的申请指南确定研究内容,并填写申请书。
二、开放课题管理办法
开放课题应遵循相应实验室的申报要求,按照实验室统一的科研管理条例开展工作,包括按时提交研究计划、工作进展报告、研究工作总结以及论著、成果书面材料(受资助项目取得的研究成果应按相应规定标注)等。
三、申报截止时间
请参照各实验室具体的申请要求,并在申报截止时间前报送到指定地点。各实验室具体申请要求可参见国家重点实验室网站:http://www.chinalab.gov.cn/labsite/Site/index.aspx。
其他不明事宜请与科技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8392493、8395646。
科技处
2008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