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科研人员:
根据东营市科技局“关于申报2008年度东营市科学技术奖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现组织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奖励范围
1.科学技术最高奖:受理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取得重大突破、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研发人员。
2.科学技术进步奖:受理2004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通过专家鉴定,并得到推广应用,取得明显效益的科技成果。
3.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促进奖:受理近3年来为引进、吸收及推广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创造条件、提供支持的组织或个人。
4.科学技术合作奖:受理近3年来与东营市开展国际科学技术合作、产学研结合以及在油地校科学技术合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二、申报材料
(一)科学技术最高奖
按要求填写《东营市科学技术最高奖申报书》,并提供相关附件。《东营市科学技术最高奖申报书》与主要附件要合订成册。附件包括:
1.公开发表的论文及专著。
2.《科技成果鉴定证书》及专利证书(复印件)。
3.成果转化推广应用证明(应用单位需盖章)。
4.在本单位公示原件。
5.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二)科学技术进步奖
登录山东省科技厅网站“政务大厅”,进入“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在线申报系统”下载《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系统》(以下简称《推荐系统》),并安装在本地计算机上,按要求填写《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以下简称推荐书),利用《推荐系统》的“导出”功能,导出电子版推荐书(DAT格式文件),同时通过《推荐系统》“打印”功能,打印电子版推荐书,与主要附件合订成册(A4开本竖装),不另加封面。附件包括:
1.《科技成果鉴定证书》。
2.应用证明(应按规定格式填写)。
3.检索查新报告、专利证书及权利要求书(复印件)。
4.其他必需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证项目的有关证明材料。如动植物新品种、实验动物、食品、药品、基因工程技术和产品、农药、兽药、肥料、压力容器、医疗器械等项目。
(三)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促进奖
按要求填写《东营市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促进奖申报书》,并提供相关附件。《东营市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促进奖申报书》与附件要合订成册。附件包括:
1.项目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推广合同或同等效力的文书(复印件)。
2.社会、经济效益证明。
3.其他证明。
(四)科学技术合作奖
按要求填写《东营市科学技术合作奖申报书》,并提供相关附件。《东营市科学技术合作奖申报书》与主要附件要合订成册。附件包括:
1.技术评价证明。
2.培训情况证明。
3.设备及应用证明。
4.社会、经济效益证明。
5.其他证明。
申报东营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需提供项目简介。项目简介应当客观、准确、扼要,内容不超过600字;包括项目所属科学技术领域、主要技术内容和技术经济指标、关键技术和创新点、已申请或已授权专利情况、应用推广及效益情况和对行业技术进步的推动作用等内容。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一式6份,项目简介一式2份,并同时报送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档,其中东营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电子文档为推荐系统导出的DAT文件。
四、时间安排
1.材料受理:8月23日前(含23日)
2.受理公示:8月24~26日
所有材料务必及时报送科技处成果管理科,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8392494。
附件:1.
东营市科学技术最高奖申报书.doc
2.
东营市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促进奖申报书.doc
3.
东营市科学技术最高奖申报书.doc
科技处
2008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