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与开发区教体局及相关学校协商,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校将集中办理教职工子女拟就读开发区一中,开发区四中及珠江路小学的转学手续。现通知如下:
一、教职工必须已取得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户籍,填写相应《转学信息登记表》(见附件),发至sdbgs@upc.edu.cn。截止日期2008年8月8日。
二、具体事宜:
1.中小学转学,学生家长需出具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高中转学手续如下:
需提供原就读学校出具的转学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高一新生可先入学,待建好高中学籍后再出具上述材料办理转学;高二、高三学生出具材料直接办理。
3.教职工户口不在开发区,需办理户口问题的,相关事宜咨询青岛校区公安处。
三、咨询电话
综合办公室:0532-86981209
青岛校区公安处:0532-86981212
开发区一中李梅雪老师 86951387、13678881119
珠江路小学冯佐辉老师 13206396717
附件1:中小学转学登记表
附件2:高中转学登记表
青岛校区综合办公室
二○○八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