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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7-14 17:07:34点击数:字号:

各有关单位和科研人员:

教育部决定今年9月开始进行200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项目的申报和评审工作。为做好本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分为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广类)和专利奖,共四个奖种。

二、直接推荐国家科技奖

已获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拟申请由教育部推荐200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简称直报项目),按有关要求可直接申报。

三、申报条件

1.凡申报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项目,须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成果专利处办理科技成果登记。具体事项可查看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www.cutech.edu.cn)“科技成果”--“成果登记”栏的“如何进行成果登记”。

2.申报自然科学奖的项目,其主要论著必须是2007年10月底以前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或出版的专著,并得到了同行学者的相应评价。所列完成人和单位必须是10篇代表性论文、专著的作者和署名单位。

3.申报技术发明奖的项目,需实际应用一年以上,并已获授权发明专利。对于未授权发明专利的,需按照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要求进行查新,并通过鉴定。项目完成人一般不超过6人,且必须每人都有对应的发明点内容,不可两人共用一个相同的发明内容。

4.申报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一般应通过鉴定,实际应用一年以上并已经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根据项目的特点按相应类别推荐。其中申报科学技术进步奖(推广类)的项目,需实际应用三年以上或获得部委(省)级(含)以上奖励满二年且其后推广工作突出。

5.申报专利奖的项目,应为已获授权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单件专利,经实施后,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6.所有申报项目的经济效益应出具主要生产、应用单位财务部门核准并加盖公章的证明(须有一份原件),并按推荐书中的各项要求一一填写。

四、申报程序

1.登录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网络申报系统(http://211.68.23.93/xmsb),下载“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系统”软件并安装。

2.严格按《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工作手册》(见附件)中各奖种推荐书填写说明的要求,使用“推荐系统”认真填写推荐书和准备相关附件材料。重点突出项目的主要发现、发明或者技术创新内容。

3.在“推荐系统”中导出申报文件,交成果管理科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后发放“推荐号”和“校验码”。

4.使用发放的“推荐号”和“校验码”登录“网络申报系统”完成申报材料的上传工作。

五、申报材料要求

1.报送书面推荐书3套(含一套原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推荐书电子版。

2.推荐项目提交的电子版推荐书和书面推荐书的内容必须完全一致,其内容及页数,应严格按照填写说明要求提供,对于超页数推荐的,一律不予受理。

六、推荐时间安排

1.9月3日前完成成果登记,需报送科技成果登记表1份及其电子版,并按规定交纳成果登记费(完成人人数×35元/人)。

2.9月5日集中发放成果登记号。

3.9月10日前完成网络上传。

4.9月12日前报送书面推荐材料、推荐项目电子版,并交纳项目评审费(300元/项目)。

七、其他事项

1.书面推荐材料只用作存档之用,无需进行添加封皮、彩色打印等处理。

2.如有其它有关事宜,请向成果管理科咨询。

联 系 人:于冰 郑艳梅

联系电话:8392494

附件: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工作手册(2008年).doc

科技处

二○○八年七月十四日

【 作者: 来自: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陈勇 审核: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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