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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8年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社科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9-05 09:09:36点击数: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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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为了调动广大教师开展社会科学研究的积极性,表彰奖励我校的优秀社科研究成果,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现在开始申报2008年度校社科优秀成果奖,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成果条件及范围:

1.时间范围:2006年1月1日到2007年12月31日。

2.成果范围及申报条件详见《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暂行办法》(中石大东发[2005]108号)。

3.参评成果应该具有相关的社会反响证明材料、应用采纳证明材料或者三位校外同行专家(要求专家所属学校是211院校,并具有正高职称)的书面手写推荐意见(推荐表见附件)。

4. 根据规定,作为第一完成人每人只能申报1项参评成果。

5.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在申报参评范围:未经校、院管理的项目成果;对成果权属、主要完成人员、完成单位及排序等有争议的成果;已经获得各种上级奖励的成果。

二、申报途径和材料要求:

1. 申报者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一式5份。

2. 参评成果必须提供相应的社会反响证明附件材料一式5份(其中1份为原件),如:各类引用证明、书讯、书评、文摘概要、效益证明、上级领导批示及应用证明等,或者是三位校外同行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3. 必须提供真实可靠的申报成果原件1份,另外,论文类成果还应提供复印件5份;著作类成果还应提供复印材料,包括:封面、目录、经典章节(不超过10页)、封底和内容摘要(字数控制在5000字以下),一式5份;外文成果需同时上报中文译文,译著需提交中文摘要和外文原著(或复印件);针对外文教辅类著作以普通读者能使用,专家能评价为准,可以不要求提供译文。

4. 所有申报材料须经所在二级单位初步审查合格后由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集体报送科技处,不受理个人单独申报。

三、注意事项:

1.申报完成人员时请注意人数和排名顺序,学校向获奖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员颁发荣誉证书,著作类成果一等奖不多于7人,二等奖不多于5人;论文类成果每篇不多于3人。

2.成果评审设经济学、政治学、哲学社会学、文化教育学、文学语言学、普及与应用成果6个专业评审组,请根据成果实际情况选择申报类别。

3.推荐意见由专家亲自手写填写并签字。

4.申报截止时间为2008年9月25日,请各院部及时将所申报材料汇总并报送科技处文科办,逾期不受理。

联系人:顾明华

联系电话:8397940

科技处

2008年9月5日

附: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申报表.doc(申报人填写)

2.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社科优秀成果奖申报专家推荐表.doc(推荐专家填写)

3.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社科优秀成果奖申报信息汇总表.xls(各学院汇总填写)

【 作者: 来自: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陈勇 审核:杨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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