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鲁人办发[2008]115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发[2003]90号)的要求,现就选拔推荐2008年度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条件及名额
1.选拔范围:凡在我校专业技术岗位上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均可推荐申报。重点推荐在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技术领域中涌现出来的创新型优秀人才,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专业技术岗位上做出重大贡献和取得突出业绩的专家、学者。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5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在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和在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以及已被推荐为2008年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不在推荐范围。
2.选拔条件:要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和转化生产力的能力作为推荐的重要依据,优先推荐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人才,长期在基层和一线专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可优先推荐。业绩和成果大体相当,受组织派遣赴四川抗震救灾第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没有获得过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等荣誉称号和40岁以下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优先推荐。推荐时间以近5年(2003年以来)的工作实绩和成果为主要依据,兼顾长期贡献,获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或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及其他省或国家荣誉称号后,没有新的重大成果和突出业绩贡献的,不再推荐。具体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具有创造性的研究成果,是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前5位、二等奖前4位或省(部)级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前2位、二等奖首位人员。
(2)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是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前5位、二等奖前4位或省(部)级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前2位、二等奖首位人员;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前4位、二等奖前3位或省(部)级科学技术最高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首位、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两项首位人员。
(3)在社会科学研究方面,研究成果有独到见解,以首位作者出版或发表过在学术界和社会上有较大影响的学术著作或学术论文,并是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首位人员。
(4)学术造诣较深,被同行公认为该学科的带头人,以首位作者出版过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著作或在国内外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过有较大影响的学术论文(被《SCI》、《EI》等收录,引用率较高)。
(5)在完成省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和在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引进消化高新技术中,创造性地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并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6)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卓著,并是国家优秀教学成果特等奖前4位、一等奖前3位、二等奖前2位或省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首位人员。
(7)医疗技术精湛,多次成功地诊治疑难危重病症,或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成绩突出,享有盛誉。
(8)在农业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服务等方面做出优异成绩,有效地推动了农业科技进步和农村经济发展。
(9)在信息、金融、财会、外经外贸、法律等领域,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做出突出成绩和特殊贡献。
(10)在新闻出版、文学艺术等领域,成绩卓著,是重点学科或艺术门类的带头人。
(11)在教练执训工作中成绩卓著,培养出打破世界纪录和多年保持全国纪录运动员的著名教练员。
(12)在其他专业技术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在同行中享有很高声誉。
3.名额:我校向山东省推荐1-2名。
二、推荐程序及材料要求
1.推荐程序
个人申报,二级单位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评议、审查材料并择优上报。上报前被推荐人情况公示5天。
2.对申报材料的要求
推荐材料要反映真实情况,介绍性文字要准确、简明、写实,有数据例证,突出业绩贡献、创新成果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获奖成果要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获奖名称、等级、位次;著作、论文还要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要注明位次。
3.需要上报的材料主要有:
(1)《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登记表》1份及电子版;
(2)《推荐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基本情况一览表》一式25份(暂报8份,标准A3纸打印)及电子版;
(3)获奖证书原件(原件验审后退回)及复印件各1份;
(4)其他附件材料一套(参阅附件3,可根据需要调整内容),包括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复印件;已发表的具有代表性的论文或著作复印件(论文不超过3篇,著作只提供封面和目录等主要内容);SCI、EI收录证明等。所有材料统一使用A4纸张,装订成册。
上述有关表格可到山东省人事信息网下载(网址:http://www.sdrs.gov.cn/)或到人事处网站下载。
三、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文件规定条件选拔,并做好证书及材料的预审工作,确保原件复印件一致,保证上报材料的真实性。请至迟于2008年9月9日前将推荐人选材料及排序情况报送人事处师资办公室,青岛校区可报送至人事处邢清琨处。
联 系 人:范保民 娄志琪 联系电话:8391336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人事处
二○○八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登记表.doc
附件2:
推荐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基本情况一览表.doc
附件3:
推荐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基本情况附件材料目录(样本).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