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9月17日,中组部组织局在北京召开“特殊党费”财务收据发放工作会议,要求抓紧做好“特殊党费”收据的核对、发放工作。中组部、山东省委组织部、省委高校工委将在10月中旬对此项工作进行抽查,并将抽查情况形成专项工作通报。各二级党组织,特别是各教学院部党委对这项工作要高度重视,提高效率,加快进度,切实做好“特殊党费”收据发放工作。
一、工作目标
1.对仍在校工作、学习和生活的党员,在9月底前要确保收据100%发放到位;
2.对已毕业离校的学生党员或已调离学校的职工党员等,要在10月底前将党员信息查清楚并联系党员,确保收据发放到位;
3.对确实联系不上的,要登记造册、留存备查。
二、具体要求
1.发放登记工作。根据交纳“特殊党费”党员名册,认真核对信息,做好中组部、省委组织部“特殊党费”收据登记发放工作,尤其对交纳千元以上“特殊党费”的要有党员本人签收记录,严格防止漏发、错发现象发生。
2.自查和抽查工作。各二级党组织,特别是各教学院部党委要按照相关要求,明确专人,明确时限,做好收据发放的自查和抽查工作。
请各二级党组织于9月28日前通过电话形式反馈“特殊党费”收据发放、自查情况。联系电话8392148,8392145。
党委组织部
200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