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计划生育宣传员:
现接到文汇路街道办事处《关于做好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帮扶救助工作的有关事宜》(附件1)的通知,需统计“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救助对象”。要求如下:
1. 申请人按要求填写《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救助对象审批表》(附件2),交各单位计划生育宣传员。
2.退休职工由原单位负责统计,如有遗漏由本单位负责。
3.请各单位宣传员于2008年11月25日下午5点前将审批表统一交计划生育办公室(地点:校医院),过期将无法办理。
附件1:关于做好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帮扶救助工作的有关事宜.doc
附件2: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帮扶救助对象审批表.doc
后勤管理处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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