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学生工作人员、各位同学:
根据中国人寿东营分公司提供的2009年版最新定点医疗机构清单,现将主要变化通知如下:
1.鸿港医院、东营华东中医院不再是中国人寿定点医疗机构,2009年1月1日起不予赔付。
2.学生在全国范围内所有县级以上国家正规医院(或当地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治疗且持有正规齐全的发票及证明材料可予以赔付。
3.其他条件请参照《2008-2009学年中国石油大学东营校区学生保险简介》:http://csun.hdpu.edu.cn/article_show.asp?id=1541
请大家参照新的医疗保险报销要求,引导患病学生在定点医疗机构及时治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不明事宜可咨询0546-8395603。
学生工作处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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