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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青岛市社科规划2009年度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1-13 15:01:44点击数:字号:小 大

各有关院部及研究人员:

现将申报青岛市社会科学规划2009年度研究课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项目研究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联系世界的新变化和实践的新发展,紧紧围绕建设富强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国际城市的目标,深入研究关系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前瞻性和战略性问题,深入研究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深入研究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上水平,重民生、保稳定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为推动青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思想库作用。

二、申报2009年度研究项目要求

(一)选题要求。申报的项目应以基础研究为主,要深入研究青岛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突出青岛地方特色和区域优势,做到既有理论深度,又有实际效果,既能推进学术进步,又能促进工作创新,力争形成一批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基础研究成果。

(二)选题指南。申报的课题可以围绕以下内容设计选题,也可在此范围之外设计选题: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

2.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与青岛实践研究

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研究

4.率先打造经济文化强市研究

5.实施“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研究

6.全面推进城乡发展规划、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一体化研究

7.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研究

8.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研究

9.循环经济、生态经济和建设节约型社会研究

10.青岛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研究

11.推进依法治市研究

12.创新发展政策和发展环境研究

13.发展基层民主研究

14.建设服务型政府研究

15.加强青岛优势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建设研究

16.实施文化强市战略,建设现代滨海文化名城研究

17.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研究

18.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研究

19.社会体制改革与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研究

20.传承奥运遗产,打造城市文化品牌研究

(三)申报资格。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不受理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和市社科规划研究项目负责人的项目。申报青年项目,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年龄均须在39岁以下。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所在单位批准后方可申报,不受理党政机关主要领导和各区市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的项目。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四)项目类别。本年度项目均为一般项目,分为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两类。另在一般项目中设青年项目,为资助经费项目。

(五)成果形式。本年度申报课题,最终成果形式为论文、研究报告或著作。

(六)经费支持。资助经费项目论文、研究报告类资助额每项6000-8000元,著作类每项10000-20000元。青年项目每项资助4000-6000元。资助经费分两次拨付,项目立项后拨付先期资助经费,项目通过结项评审后根据完成质量进行奖励。结项奖励依据项目完成质量,不再区分是否资助或自筹经费项目。延期结项的项目不予奖励。

(七)评审原则。所有申报项目实行公开申报,专家评审,择优立项。

(八)填写要求。申请书(见附件一)要用计算机填写,A4纸打印,除封面填写内容用三号宋体外,其余均用小四号宋体。“项目类别”填写资助经费项目、自筹经费项目或青年项目,“学科分类”填写一级学科名称,如“哲学”,具体请参考项目申报资料代码表(见附件二)。各单位要对申请书填写内容,特别是对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可行性,研究实力和必备的条件进行认真审核,确保质量。

(九)申报时间。请于2009年2月6日前报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报送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一式10份,复印有效,左侧或中缝装订),申报2009年市社科规划项目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三)及电子版。每份申报材料包装袋外注明单位、项目负责人姓名,并按单位进行编号。联系电话:13605464655,联系人:顾明华。

(十)结项要求。

1.获准立项的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项目承担方要按照项目《申请书》设计进行研究,不得自行更换研究内容,如需更换,应向市社科规划办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同意。对违反立项约定,私自变更项目研究计划和研究内容,或因非不可抗因素两年内未结项者,项目自动作废,项目负责人自立项之日起三年内不得申报市社科规划研究项目。

2.项目结项除著作类成果外,论文和研究报告类成果均要提交正文不少于3万字的结项研究报告(研究报告打印版样见附件四)。论文类研究成果应在有全国统一刊号的学术期刊发表,字数应不少于4000字;或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理论版发表,字数应不少于1500字。研究报告类研究成果应有副市级或副市级以上领导批示,著作类研究成果应由出版社出版。不符合以上要求或以增刊、学术研讨会论文形式发表的均不予结项。研究成果在发表时,原则上应注明为2009年度青岛市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

3.请项目负责人于2009年12月10日以前持研究报告6份(著作类研究成果提交著作6部,论文和研究报告类研究成果需附发表论文或领导批示原件),到市社科规划管理办公室(市委宣传部理论处)办理结项事宜,逾期不予受理。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结项,应向市社科规划办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可延期到下一年度申请结项。

三、其他事项

青岛市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项目申报资料代码表、申报2009年市社科规划项目情况统计表、结项研究报告打印版样均可以从www.qdxc.gov.cn下载,调整为A4纸格式,也可以从skghb2008@163.com下载,密码200801,各种表格均为A4纸标准格式。

科技处

二〇〇九年一月十三日

【 作者: 来自: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张亮 审核:杨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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