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建设节约型学校的实施意见》(中石大东发〔2005〕107号)文件精神,为了节约能源,同时便于寒假期间公寓的管理和检修,经研究决定,对寒假期间仍留校的学生实行集中住宿,具体安排如下。
1.请各有关学院准确统计寒假期间确实不能离校的学生情况,具体包括班级、姓名、性别、联系方式以及寒假期间留住时段。请于2009年1月13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统计名单及寒假期间各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名单报总务办公室综合管理部(图文信息行政中心0221室)和学生工作处(0807室)。届时未报的按无留住人员处理(邮箱:wangcy@upc.edu.cn; wanglin@upc.edu.cn)。
2.总务办公室将根据留校学生人数等情况,集中安排留校学生在4号公寓居住,每间房6人,以学院为单位相对集中安排。
其他学生宿舍将于2009年1月18日—2月15日期间进行封闭。届时将停止水电暖供给,除工作人员检修外不允许进入。
3.寒假留住学生需自带必备的学习和生活用品到指定的宿舍住宿并交纳100元住宿押金。开学退宿时验收所用房间物品无损坏或丢失时,退还全部押金。如有损坏或丢失需照价赔偿,从押金中扣除。
4.留住学生要负责所住宿舍的安全。做好防盗、防火、防水等安全工作。
5.凡假期离校的同学请务必于2009年1月18日前离校,2009年2月16日后返校。2009年1月18日—2月15日期间,关闭的公寓不安排学生住宿,敬请同学们谅解并遵照执行。
6.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做好学生的组织、管理和解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