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机关各部(处、室):
实行领导干部谈话制度是加强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和评价的重要内容,是关心、爱护干部,有效推进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单位、各级干部要继续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认真负责的精神,经常性、不定期地开展干部谈话工作,切实把贯彻落实领导干部谈话制度作为长期重要任务,抓紧抓好。
请各单位正职或主持工作的副职以年末总结工作及考虑下年度工作思路为契机,于近期对本单位班子副职及科级干部全面开展一次谈话工作,进一步了解情况、沟通思想、交换意见、解决问题,并就干部如何更好履行岗位职责、完成下年度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另外,请认真回顾并统计一年来按照学校党委《关于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谈话制度的意见》(石大东党〔2003〕51号文件)的具体要求,开展经常性、不定期的谈话工作情况,简要填写《领导干部谈话登记表》,于本学期结束前或下学期开学两周内发往组织部督察与评价办公室电子信箱zzbdp@hdpu.edu.cn。组织部将把各单位贯彻落实领导干部谈话制度情况向党委汇报,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党委组织部
2008年12月29日
附件:
领导干部谈话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