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及有关单位:
按照《教育部关于认真做好第六届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第六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精神,第六届高等教育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已全面启动,并将于2009年3月10日完成省级申报材料上报工作。由于时间紧迫,现就做好本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符合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2005年以来完成并且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达到以下标准的成果可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1)国内首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对提高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突出贡献,具有重大应用推广价值的,可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
(2)在已有成果基础上部分首创,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并取得较大的人才培养效益,具有较大的应用推广价值的,可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
(3)在运用已有成果的过程中有创新和发展,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取得较大的人才培养效益,具有较大推广应用价值的,可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
申请省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2005年以来完成并且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订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推荐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时间。
我校申报重点是:2005年以来获得的校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实验技术教学成果一等奖;2005年验收的省级试点课程、试点专业;2008年验收的省级教学改革项目;2008年省级优秀教材一等奖;近几年评上的省级、国家级品牌特色专业;经过整合,能够达到申报水平的其他成果。
二、申报程序
1.单位组织论证,申报人填写成果奖推荐书。根据教学成果奖的内涵要求,组织研讨论证,在认真梳理历年成果的基础上,确定本单位推荐成果,并从思想性、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各方面认真把关,积极进行成果整合和材料组织,于2月28日前将本单位《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附件1)和填写好的《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书》(附件2)一式三份及反映该成果的总结、《成果鉴定书》或在省级以上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报刊上发表的论文一式1份,报到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2.学校于3月5日前组织现场会议答辩,评议确定上报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名单。
3.组织推荐成果申报材料的修改工作,并于3月9日前完成2009年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推荐工作。
4.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推荐工作。
三、申报材料内容
推荐省级教学成果奖,须提交《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书》一式2份;反映成果的总结、《成果鉴定书》或在省级以上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报刊上发表的论文一式1份。教学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一式两本或两套)。
推荐国家级教学成果奖,须提交《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和反映该成果的总结(各一式三份,不超过5000字);推荐特、一等奖的项目须在省教育行政部门或国家有关部门教育管理机构的主持下,对成果进行鉴定或项目验收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教学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一式两本或两套)。
申报省级特等和国家级特等和一等的成果,还需附上反映成果的视频光盘(一式两份)。
国家级成果奖申报采取先网上评审,再会议答辩的形式,各成果需要精心设计、采集反映成果的支撑材料,并落实专人负责材料的整理和上网展示。
四、其他
积极组织申报省、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是我校2009年教学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工作,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措施。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力争本次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实现较大突破。
2009年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相关文件及工作信息,可登陆教育部“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网站”查询(网址:http://www.moe.gov.cn/edoas/website18/20/info1234511434964620.htm)。
东营校区联系人:孙红霞,电话:8392354,邮件:sunhx@hdpu.edu.cn;青岛校区联系人:黄保,电话:0532-86981302,邮件:huangbao@hdpu.edu.cn.
教务处
2009年2月23日
附件:
1、
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xls
2、
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书.doc
3、
教育部关于认真做好第六届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rar
4、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第六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