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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选2009年山东省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3-04 11:03:25点击数:字号:小 大

各学院:

2009年山东省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评选的推选工作现已开始,根据要求,我校推选研究生科技创新成果奖12项。为做好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的第一申请人应是2008年8月31日以后省内学位授予单位具有学籍的研究生(包括在职攻读专业学位人员,不包括同等学力在职申请学位等在册学员),申报成果应是在校期间以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名义所取得的研究成果。

优秀学位论文评选重在理论创新,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的评选偏重技术创新和实际应用。已参加优秀学位论文评选的成果,不允许参加本次评选。

二、材料报送

1.《山东省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申报评审书》一式2份(见附件);

2.有关材料根据申报成果的不同需要予以提供,装订成册,一式2份。包括:研究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或直接反映本成果的材料,如著作、论文、调研报告等(著作、论文须是正式出版的);科技查新报告书;科技成果鉴定书;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等相关资料;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应由其工作单位出具该申报成果为非工作职务成果的证明和相关材料。

三、其他要求

1.涉密论文不得申报。研究生科技创新成果如有涉密内容并需申报者,有关涉密问题由申报单位审查、处理,处理后如影响评审结果由申报者及申报单位自行负责。

2.申报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申报评审书不要加任何装饰性封面。

3.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的评选材料需网上提交,网上提交要求见附件。

4.各申请人于2008年3月16日前将材料报送研究生院,相应材料的电子文本发送至邮箱:gaopf@hdpu.edu.cn,逾期不予受理,各项表格见附件。

联系人:高平发 联系电话:0546-8392806

研究生院

2008年2月27日

附件:

1、山东省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申报评审书.doc

2、山东省优秀博士、硕士、学士学位论文和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网上提交要求.doc

【 作者: 来自:  责任编辑:姜洪明 审核:杨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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