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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五届“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4-09 09:04:45点击数:字号:小 大

各二级团委:

为表彰近年来在我校建设发展中涌现出的优秀青年,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人事处和团委将联合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第五届“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开展“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旨在树立我校青年教职员工的模范人物,激励全校青年刻苦钻研、勤奋工作、服务学校,为构建和谐社会与和谐校园培养更多的青年人才。

二、参选资格

1、年龄在18周岁(1991年1月1日前出生)至40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职员工。

2、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积极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为人师表。

3、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开拓进取、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在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产业等各条战线上做出突出贡献,或取得突出成绩的。

三、评选机构

成立由主办单位负责同志组成的第五届“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十大杰出青年”评选组织委员会。组委会负责审核、考察、确定正式候选人,并根据群众投票情况,决定产生第五届“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十大杰出青年”。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团委),负责评选的具体工作。

四、评选步骤

1、推报人选(4月9日-4月11日)

各二级团委向组委会办公室推荐1-2名候选人,推荐人选必须征得二级党委的同意。同时,允许个人向组委会办公室自荐。

2、确定候选人(4月12日-4月15日)

组委会办公室对所推报人选的推报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参选资格的人选作为候选人建议人选提交组委会。召开组委会会议,组委会根据候选人建议人选的事迹材料和评选条件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正式候选人。

3、投票评选(4月16日-22日)

通过中国石油大学报和“创造太阳网”介绍候选人事迹,并进行报纸和网络两种无记名投票方式投票。在组委会监督下,组委会办公室统计候选人得票情况。召开组委会会议,审核投票结果,得票总数列前10名的候选人,获得“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十大杰出青年”荣誉称号。

4、结果公示(4月23日-4月29日)

通过中国石油大学报和“创造太阳网”公示结果。

5、总结表彰

评选结束后,学校将在五四表彰大会上进行表彰。

五、推报要求

1、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要专门组织力量,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和候选人推荐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2、在推荐候选人的工作中,要坚持择优原则。所推荐的人选应是本单位成绩最优秀、贡献最突出、具有影响力的代表人物和杰出青年。

3、上报材料中的表格,请到团委网站(http://youth.hdpu.edu.cn/)的通知公告栏内下载。

4、所有推报单位和个人要在4月12日前将全部推报材料上报组委会办公室。

六、材料要求

推荐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十大杰出青年”评选候选人推报表,一式3份。

2、按统一格式要求,提供候选人500字事迹简介和2000字事迹材料各3份(要求事迹真实、文字简炼;内容应包含个人的基本情况、简历、主要事迹)。

3、提供本人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主要奖项的证明材料;提供两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3张、五寸彩色工作照片1张,并报电子版。单位推荐的由推报单位对原始材料严格进行审查、核对,个人自荐的由组委会办公室把关。

4、候选人推报表、候选人500字事迹简介和2000字事迹材料等三个材料需要上报电子版文档,保存为word格式,以附件的方式发电子邮件到tw@hdpu.edu.cn,并打电话确认。

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杨晓静

电话:0546-8392364

E-mail:tw@hdpu.edu.cn

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十大杰出青年”评选候选人推报表下载1.doc

附件2:“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十大杰出青年” 候选人推报材料样本下载2.doc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党委宣传部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党委学生工作部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人事处

共青团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四月三日

【 作者: 来自:  责任编辑:张亮 审核: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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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32)86983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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