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购房户:
为方便各位购房户交首付款,经与银行协商,校内各指定交款银行均可跨行收取存单。各位购房户在交房款时不必将存在不同银行账户的存款提出现金,可以将不同银行的存款在开户银行转成定活两便存单后统一交到一家指定银行。
联系电话:8392975
财务处
200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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