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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二○○九年山东省机械工业科技进步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4-20 15:04:05点击数:字号:小 大

各有关单位及科研人员:

为做好2009年度山东省机械工业科技进步奖的申报工作,根据山东省机械工业办公室和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协会的有关通知要求,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09年度山东省机械工业科技进步奖评选内容包括:新产品开发、标准化、工艺、电子信息技术应用、工程设计项目(包括勘察设计优秀QC小组)、优秀论文及成果。原则上受理2006年1月至2008年12月31日前经省部级、市地级鉴定(验收、标准备案)的或应用半年以上评选内容包括的科技成果。其中:车辆产品应是列入国家发改委公告目录内产品,要提供公告号及申报产品技术参数表。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为A4开本竖装,附件与申报书合装成册,其大小规格与申报书一致,一式三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一)成果:

1. 新产品开发:

①山东省机械工业科技进步奖申报书(见附件一);

②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或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证书);

③应用证明;

④查新报告、专利证书及权利要求书;

⑤检验报告或试验报告。

已申报2009年省科技进步奖的项目,可继续申报省机械工业科技进步奖(也可按省科技进步奖格式报)。

2. 申报标准化科技成果奖的应填写《山东省机械工业标准化、工艺科技成果奖申报书》(见附件二),同时提供以下附件:

(1)属产品标准的成果附件:

①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登记表.

②企业产品标准文本.

③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18个月内)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④标准实施情况总结.

(2)属采用国际标准的成果附件:

①上级主管部门对本单位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认定证书。

②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18个月内)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③标准实施情况总结。

(3)其他标准化成果的附件:

①上级主管部门或企业厂级技术负责人主持(签字)的验收或审查材料(纳入上级管理部门验收或审查计划的,需报请上级主管部门组织验收或审查)。

②必要时附有效期内(18个月内)的试验或检验报告。

③标准化实施情况总结。

3. 申报工艺科技成果奖的应填写《山东省机械工业标准化、工艺科技成果奖申报书》(见附件二),申报书后附以下附件:

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鉴定(验证)或企业厂级技术负责人主持(签字)的鉴定(验证)证书[纳入上级主管部门鉴定(验证)计划的,需报请上级主管部门组织鉴定(验证)]。

②应用证明。

③工艺试验报告。

④必要时,附查新报告、专利证书及权利要求书。

4. 申报电子信息技术应用成果的应填写《山东省机械工业电子信息技术应用成果奖申报书》(见附件三),申报书后附以下附件。

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鉴定(验收)或企业厂级技术负责人主持(签字)的鉴定(验收)证书,[纳入上级主管部门鉴定(验收)计划的,需报请上级主管部门组织鉴定(验收)]。

②使用证明。

③项目测试报告。

④必要时,附查新报告、专利证书及权利要求书。

5. 申报工程勘察设计成果的应填写《山东省机械工业工程设计项目成果奖申报书》(见附件四)。其中:申报勘察设计优秀QC小组的应填写《山东省机械工业勘察设计优秀QC小组成果报告单》(见附件五)及小组的成果报告、成果效益证明、小组活动原始记录复印件、小组成员名单。

(二)论文:

凡申报论文者应填写《山东省机械工业优秀论文申报书》(格式见附件六),申报书后附论文。论文应是在专业期刊上发表或在学术会上交流的。

三、申报费用:

每项成果交纳评审费350元、论文交纳评审费300元(均包括证书费),上报材料时一并交纳。

四、其他事项

1. 申报截止时间为2009年5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2. 如有其他事宜,请与成果科联系。

联 系 人:于冰,郑艳梅

联系电话:0546-8392494,0532-86981831

E-mail:kcg@hdpu.edu.cn

附件:

科技处

二○○九年四月二十日

【 作者: 来自:  责任编辑:张亮 审核:王阜东 终审:杨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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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2)86983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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