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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我校下拨党费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5-21 17:05:00点击数:字号:小 大

各二级党委:

根据中组部2008年2月印发的《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以及省委高校工委组织处2008年6月印发的《关于党费收缴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为适应形势发展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党费的使用与管理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党费使用

(一)党费使用原则

1.党费使用应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做到严格掌握、合理使用。

2.使用党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对于下拨给各二级党委的党费,在集体讨论决定的基础上,必须坚持二级党委书记履行签字手续、党委秘书或党费管理专人到学校财务统一报销的原则。

3.各二级党委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用好下拨党费,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措施,积极组织开展党员教育培训活动。

(二)党费使用范围

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包括:(1)党员教育培训;(2)由二级党委集体购买或订阅用于开展党员教育或党员日常政治理论学习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4)补助有特殊困难的党员。

二、党费管理

1.学校党费由党委组织部代党委统一管理。具体财务工作由学校财务处代办。对于每年以30% 下拨给各二级党委的党费,要有专人负责,人员发生变动时,要办好交接手续;要严格按照党费使用范围,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严禁将党费以现金或报销党员个人购买书籍、资料费用等方式返还或变向返还。

2.要将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作为本单位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各二级党委或党支部应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

3.每年4月底前,各二级党委应就本单位上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向党委组织部提交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结存的数额;党费开支的主要项目;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意见和建议等。

4.各二级党委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本单位党费使用的统筹规划与管理监督工作。党委组织部将不定期抽查各单位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

党委组织部

二○○九年五月十三日

【 作者: 来自:  责任编辑:姜洪明 审核:汤平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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