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山东省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通知》要求,现对我校的评选山东省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工作做出安排。请各二级单位按照省通知(见附件1)中的要求推荐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先进单位及个人,并填写附件中的相应表格(见附件2、3),于6月17日前一式三份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注意事项:此次推荐选拔的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先进单位可以是本单位自荐,也可以推选其他二级单位。请各二级单位推选(自荐)至少三个单位。
联系人:王凌
联系电话:8391848
附件: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山东省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先进单位_先进个人的通知.doc
2.先进单位推荐表.doc
3.先进个人推荐表.doc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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