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公积金贷款
(一)公积金贷款条件
(1)购买石大花园的在职职工。
(2)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担保(住房公积金缴存状态正常,公积金账户状态未冻结)。
注:已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房户,如本次仍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请在8月10日前到建行西城支行结清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将不能办理。
(3)个人信用良好(通过查询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无不良记录)。
(二)公积金贷款资料
(1)《东营市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审批书》(借款人、配偶单位需要在《审批书》上签章确认,一式3份,以下资料复印件份数同《审批书》份数,同时将相关复印件粘贴在《审批书》上规定位置)。
(2)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超期和无户口簿的,由公安机关出具户籍证明。
(3)预付房款票据原件及复印件(不得低于房价20%)
注:预付房款票据要求是开发商开具的首付款收据,购房户可以凭已开具的校内收据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在开发商处更换。
(4)住房公积金查询单(东营市职工东营公积金网站打印、油田职工二级单位出具正常缴存无贷款无担保证明油田公积金管理部门签章确认)。
(5)购房证明材料(购房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用A4纸复印单独装订)
(6)婚姻证明
A、同户口簿的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B、单身职工需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未婚证明和离婚证由民政部门出具,离婚判决书由法院出具)原件及复印件。
(7)借款人3张2寸彩色照片。
(三)贷款最高限额由以下几个因素计算确定
A、每个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15万元;
B、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月缴交额×12×到离退休工作年限;(月缴交额以公积金查询单上的月缴交金额为准)
C、贷款金额必须为5000元的整数倍。
(四)公积金贷款期限
A、期限最长15年;
B、贷款年限≤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的年龄。
(五)公积金贷款利率
利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现利率为 5(含)年以下3.33%,5年以上3.87%,随国家利率调整而调整。
(六)抵押登记费
按照东营市房管局统一收费标准为240元。
(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担保条件及费用
学校本次统一组织购房人办理公积金贷款,担保经与东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协商,由东营津源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华信担保有限公司、东营市金鼎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全程担保,担保费在签订担保合同时用现金缴纳。
担保费用收取标准另行通知。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的收取
公积金贷款资料统一收取时间为8月7日至8月20日,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购房户需在规定时间内将贷款资料交到财务处,财务处代为收取后统一交东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审批,逾期不再办理。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经研究决定,公积金贷款资料统一收取时间截止到8月20日,逾期不再办理。
三、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本次石大花园住房公积金提取由购房户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愿提取,申请办理提取的购房户在规定时间内将提取所需资料交到财务处,财务处收取后统一将资料交东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审批办理集体支取,支取后的金额以银行转账方式发放到购房者个人账户中。(本次石大花园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金额不直接转为房款,购房户需在一次性交清房款或办理贷款后才能申请支取。)
支取所需资料及提交资料时间需与东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协商后另行通知